堅守那按照使徒教訓可信靠的話,好能用健康的教訓勸勉人,又能使那些反對的人知罪自責(提多書一章九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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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分辨屬靈權柄以正確地跟從主

介言

權柄這事在聖經裡是大題目。宇宙本身是用神權柄的話維持的(來一3)。神在今時代的工作乃是建立祂的國度,神在這範圍中得著彰顯,祂的權柄得著維持(太六13)。因此,國度乃是神完成祂創造人定旨的緊要部分(創一26)。

今天召會乃是神的國度(羅十四17,太十六18~19)。召會帶頭歸一於元首基督之下(弗一10)。在正確的召會生活裡,神權柄的建立是緊要的事。因著屬靈權柄這主題已被主恢復裡的一些人和外面的許多人 誤用,對屬靈權柄正確的領會是非常有必要的。本文並非想要詳盡論述屬靈的權柄與順服這話題,乃要提出「權柄」被濫用的一些行徑。若要更廣泛地領會權柄這主題,請參考本文末了的 建議閱讀書籍。在本文章裡,我們要查考:

近來有些弟兄利用他們作工人或長老的「地位」,要求聖徒順從。這些弟兄膽敢要求他們個人的權柄,為此爭論,這樣作證明他們沒有真正的屬靈權柄。基督身體裡的權柄 不是地位或組織的,乃是屬靈的,其應用也必須是屬靈的。

屬靈的權柄是 元首基督獨有的(太二八18,弗一22~23)。基督的身體在生命裡與元首有生機的聯合,這權柄 傳輸到身體裡,並藉身體傳輸。不論是使徒、申言者、長老或執事,任何人本身都沒有屬靈的權柄。當人在調和的靈裡與基督有生機的聯結並與身體正確地相聯,才能作基督 代表權柄而行動。此外,這代表權柄的行使,必須 受限制在使徒的教訓裡。使徒的教訓是新約裡獨一的帶領。有恩賜者的權柄不是藉著發號施令,或控制聖徒與召會的行動而直接行使,乃是按照神新約經綸的教訓,以供應生命而間接行使。事實上,我們跟隨神新約經綸的異象過於跟隨人。

有些人說,召會裡的聖徒該順從權柄,不必擔心那個權柄本身是否正確。正如我們要從聖經許多例子來證明的,這是 不正確且危險的教訓。要緊的是,聖徒 按照聖經的真理,對權柄有正確的領會,並對權柄有正確的分辨─什麼是真正的權柄,什麼是僭取的權柄。

真正的屬靈權柄可由觀察一個人與他運用權柄的方式來 分辨。權柄由 基督復活的生命所產生。權柄產生的是 啟示,也就是揭示神新約的經綸。因此,當我們接觸一個有屬靈權柄的人,我們應當會領受生命,和符合神新約經綸之使徒教訓的啟示。此外,當我們接觸有屬靈權柄的人,我們就被帶進 裡, 結果是喜樂,以及神聖生命果子的繁茂,以餵養人。

不僅如此,運用權柄的人本身必須是 在權柄之下的人。在新約裡,權柄是身體的事。沒有人能將自己設定在身體權柄之上,宣稱代表神的權柄。一位弟兄若不願意自己的工作與他人相調,不願意將他的工作帶進同工們共同的禱告與交通裡,那人的工作就不在元首的權柄之下。寶座的權柄乃是與那些有 清明天空的人同在(結一26)。有屬靈權柄的人接觸人時,不需要為自己表白,或為自己的權柄辯護,因為 那靈的同在與見證在那裡。因著那靈親自在那裡,那靈的權柄也在那裡。

我們也可以看 一個人如何運用權柄,以分辨真正的屬靈權柄。屬靈的權柄不是以天然、屬人的方式運用的。屬靈的權柄不是組織或行政的,事實上 看起來完全不像權柄。反之,屬靈的權柄乃在於作 奴僕服事主的子民, 在愛裡供應他們,向他們 湧流復活的生命牧養餵養保護群羊。那些為自己或為別人要求人順從的,乃是在錯誤的範圍裡,違背神所度量給他們的(林後十13)。

正如一個人有屬靈權柄如何有標記,一個人宣稱有屬靈權柄卻不是真的也有標記。譬如,一個人不論直接由他自己,或間接透過他的支持者, 宣稱自己有權柄,他就沒有資格代表神的權柄。他若自我表白,他的權柄就不是真的。他若 貶抑真理,或 強調工作的「成功」而不強調神的經綸,就偏離了使徒的教訓—就是新約時代真實的領導。他若作工或指引人 作工與人爭競,就違背身體的原則,因而背叛元首。他若在主的恢復裡為 自己個人的工作,尋求建立或擴展領域或地區,就是滿足自我權益,而不是主的權益的需要。

不僅如此,一個人若 錯誤地運用權柄,指明那個人的權柄不是真的。若一個人 行為舉止好像權柄,企圖控制別人,藉管轄或批評 「打」同作奴僕者教導不同的事而迷惑聖徒,或 以自己的「權柄」作接納人進入交通的根據,這些是他沒有真實屬靈權柄的記號。一個人若本身 背叛權柄,就絕不可能是權柄。一個人背叛的確切記號是 譭謗的話爭論和背叛的思想。這些乃是分門結黨、分立類型之人的特徵,使徒保羅囑咐我們要避開並拒絕他們(羅十六17,多三10)。

因著屬靈權柄是基於人與基督每時每刻的關聯,屬靈的權柄不僅會因著生命長大而增加,也會因著 沒有跟上主當前的行動、 不忠信於現有的真理,以及 不正確地觸及神的權柄失去

當一個有權柄地位的人偏離真理,我們 不可跟隨他,但 也不該譭謗他。當我們觀察到這樣的偏離,我們 有責任與主合作,尋求將同作信徒者 恢復到正確的光景,而挽救這局面。我們無法憑自己的能力作這事。我們該向主禱告, 求祂將生命注入我們裡面,使我們對聖徒能成為生命的因素。在有些事例中,我們需要顧到主的權益,找出祂的代表們,讓他們知道那種情形;原則上就像 告訴祭司有麻瘋的病例發生了(利十四35)。在新約裡, 革來氏家裡的人告訴使徒保羅哥林多的光景,就是如此(林前一11)。在一些偏離情況嚴重的事例中,我們可能需要從卑賤的器皿分別出來,以保守主的見證(提後二20~21)。我們不該受那些人嚇阻,而不敢表達對召會的光景或偏離真理的真實關切;他們宣稱這樣關切的表達乃是背叛。事實上,將這樣的關切正確地向主和祂的代表們敞開,乃是我們服事主、聖徒和召會的職責。

末了,我們都該棄絕對地位的野心。在 啟示錄裡,沒有提到長老的地位,卻提到「發光的星」,就是與主在召會裡並向召會的說話是一的使者。這該是我們眾人裡面的渴望。這本簡短的書其餘的部分要查考並發揮已略述的各點,陳明其聖經根據,以及倪柝聲弟兄與李常受弟兄職事許多開啟的交通。

有關權柄及其重要性的基本認識

我們要瞭解今天我們在主恢復裡所面對與權柄有關的論點,需要對以下各點有基本的認識:

神行政管理中的權柄

我們若要認識神行政管理中的權柄,就需要瞭解幾個緊要的點。這些點乃是:

我們若正確地領會這些點,就很容易看清,倪弟兄在《權柄與順服》裡的交通被主恢復裡、外的一些人所誤用。

權柄獨一的源頭

對權柄的任何考量,必須開始於確認基督絕對的元首權柄(弗一22,四15,五23,西一18,二10,林前十一3)。天上地上所有的權柄,都已賜給復活的基督(太二八18)。祂是萬有的主(徒二36,十36),祂是神所膏為基督的那一位,要完成神的經綸(徒二36與註2)。

西一18:祂也是召會身體的頭;祂是元始,是從死人中復活的首生者,使祂可以在萬有中居首位。

太二八18: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上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

徒二36:所以,以色列全家當確實地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祂為主為基督了。

肢體自己沒有權柄,權柄是在頭上。肢體如果說自己有權柄就錯了。肢體自己沒有直接的權柄,肢體只有元首寄托給它的權柄。(《倪柝聲文集》第二輯第十八冊,簡225頁)

神的權柄絕不能向祂獨立而運用。離了祂,身體裡沒有人有任何權柄;離開祂,沒有人有任何地位。一切權柄源於祂的元首權柄。所有的信徒不過是生命裡的弟兄(太二三8,啟一9),在對主的事奉裡,乃是同作奴僕的(太二十27,林後四5)。

太二三8:但你們不要受拉比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夫子,你們都是弟兄。

太二十27:你們中間無論誰想要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奴僕。

撒但墮落乃是他背叛神權柄的結果(賽十四12~15)。照樣,人的墮落乃是人加入撒但背叛神權柄的結果(創三1)。當基督來時,國度就來到,因為祂在人性裡活出絕對服從並順從父權柄和旨意的生活(太二六39,約八29,腓二6 8)。祂在祂的人性裡同著祂的神性被高舉到神的寶座,乃是基於這一生之久對神的服從和順從(腓二9)。

約八29下:因為我始終作祂所喜悅的事。

腓二8~9:〔8〕既顯為人的樣子,就降卑自己,順從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9〕所以神將祂升為至高,又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

身體裡的權柄

神在這時代裡作工,藉著在基督裡將萬有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弗一10),而恢復宇宙中的秩序。祂完成這事的路乃是首先得著一班人,用神聖的生命將他們構成,使他們成為基督身體的肢體,與元首基督聯合(弗一22~23,五23,西一18)。頭對身體的權柄在於生命的聯合。頭是身體的生命,因此,頭在身體裡、藉著身體並對身體施行權柄。此外,因著身體聯於元首,身體成為權柄,支配基督肢體的生活和工作。

我們信主之後,第一個原則,屬靈的原則,要記得,身體乃是神在地上所設立的權柄,身體就是一個權柄。在身體裡,有神的律,我不能違反那一個律。我不能隨便憑著自己的意思作。我一憑著自己的意思作,我馬上象身體上一個不受約束的惡性細胞,自己作自己的事,完全破壞了合一。(《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四冊,簡342頁)

在召會中所行使的一切權柄,必須背負這見證─這權柄是在身體的原則裡代表元首的生命和權柄。因此,離了身體不可能有地方或地區的權柄。任何弟兄若與身體不對,不可能是代表神的權柄。實際來說,這意思是,我們中間任何弟兄若與基督身體實際的彰顯(就是地方召會)不對,他就不可能是代表神的權柄。

元首在生命裡並作為生命,對身體的肢體施行權柄,並藉著身體的肢體施行權柄(弗四15~16,西二19)。

身體是在頭的權柄之下。身體不能自己出主張,身體動作的權柄是操之於頭。生命在哪裡,權柄就在哪裡。真的權柄就是生命。(《倪柝聲文集》第二輯第十八冊,簡148頁)

在身體裡沒有權柄,權柄乃在於頭。在所謂的教會裡,他們的軟弱就在於權柄只是地位的事,而不是生命的事。在基督的身體裡,權柄乃是生命的事,不是地位的事。(《倪柝聲文集》第二輯第二十四冊,簡94頁)

代表權柄

除了基督直接的權柄以外,聖經進一步表明,神要完成祂的定旨,就藉著人施行祂的權柄。聖經滿了這種代表權柄的事例。譬如,在舊約裡有約瑟、摩西、撒母耳和大衛等人。在新約裡,有宇宙召會的使徒(弗四11,林前十二28與注2)以及地方召會的長老(徒十四23,多一5)。然而,在新約時代,這權柄不是轄管的權柄(彼前五3)。這權柄乃是為著傳福音拯救罪人(太二八19,徒一8),並使他們生為神的兒女(林前四15);為著餵養信徒(約二一15,帖前二7,林前三2);為著教導真理(太二八20,提前二7,林前四17);為著牧養群羊(約二一16,彼前五2,帖前二11);並為著成全聖徒,以建造基督的身體(弗四11~16) 1 。這一切功用都是藉著有恩賜肢體的生機功用,基於生命供應的職事,並未含示任何一種控制的權柄,或操控的組織階級制度。

使徒的教訓

使徒的教訓,向信徒傳達使徒所領受之基督的啟示,乃是今日召會中的權柄(徒二42,提前一3 4,多二15,參提前二12)。保羅寫給提多的書信(主題是召會秩序的維持)裡,頭一項乃是「堅守那按照使徒教訓可信靠的話」(多一9)。秩序的維持乃在於權柄,而這權柄在於使徒的教訓。

使徒的教訓,向信徒傳達使徒所領受之基督的啟示,乃是今日召會中的權柄(徒二42,提前一3 4,多二15,參提前二12)。保羅寫給提多的書信(主題是召會秩序的維持)裡,頭一項乃是「堅守那按照使徒教訓可信靠的話」(多一9)。秩序的維持乃在於權柄,而這權柄在於使徒的教訓。

新約福音書中的領導是一個人,這人就是主耶穌自己。然而從使徒行傳到啟示錄,獨一的新約領導成了使徒的教訓。因此,彼得或保羅都沒有控制任何召會,但他們的教訓控制召會。我們在提摩太前書可以看見這點,保羅勸提摩太仍住在以弗所,好囑咐那幾個人,不可教導與神的經綸不同的事(一3 4)。不同的教訓乃是與使徒關於神新約經綸之教訓不同的教訓。使徒的這個教訓是獨一的領導。

使徒的教訓乃是管治我們的憲法。彼得和保羅沒有管治召會,乃是使徒的教訓,就是關於神經綸的教訓在施以管治。(《長老訓練》第九冊,《長老職分與神命定之路(一)》,八六頁)

新約裡使徒的領導是藉著教訓施行,不是憑任何一種控制。

但新約職事的領導不是象世界上那樣控制人。在主的恢復裡,我們沒有主席或董事長帶頭的董事會。

不僅如此,這領導也不是在眾執事的行動上領導,乃是在教訓上的領導,以限制眾執事不至於分裂。……新約中所看見的領導,主要是在眾執事的教訓上,而不是在同工們的行動上。(《新約中的領導》,中譯)

誤用倪弟兄的《權柄與順服》

倪弟兄在他的經典著作《權柄與順服》裡,透徹地解釋這些事。整個來看,倪弟兄的交通相當平衡。然而,有些人斷章取義,宣稱自己是別人的權柄,要求人服從。

很遺憾,有些基督徒利用倪弟兄所著《屬靈的權柄》一書,使自己成為在別人之上的權柄。這種權柄是自命的。(《啟示錄生命讀經》,簡701頁)

李弟兄特別指出,主恢復裡、外的一些人,錯誤地應用倪弟兄的交通,以組織和宗教階級制度的方式,運用屬人的權柄。

我們若是隨便地接受一種教訓,常會造成一些副作用。許多外面的人使用倪弟兄論到屬靈權柄的教訓,作為他們的依據來行使屬人的權柄,而不是行使屬靈的權柄。他們不是行使生命的權柄,而是行使組織的權柄。我們中間也有這種副作用、副產品,就是認為某位弟兄在同工們中間為首,某位弟兄在長老們中間為首。(《長老訓練》第四冊,《關乎主恢復的實行其他幾件要緊的事》,一一四頁)

欺騙人的囑咐

有些人囑咐那些在他們「權柄」之下的人,只要讀倪弟兄的書前半論順服的部分,不要讀後半論權柄這主題的部分,宣稱這書論權柄的後半部對他們不適用。這是誤導,因為這書的後半部表明如何認清真正的屬靈權柄,並且對順從權柄設限。

為何有這欺騙的囑咐?真正的原因乃是,當閱讀倪弟兄交通到有屬靈權柄的意義時,就會暴露那些高抬自己的人沒有真正的權柄。事實上,正確地認識屬靈權柄的性質,以及這權柄如何彰顯是非常要緊的,能分辨誰真正有這樣的權柄,誰只是僭取權柄。

兩項緊要的區別

我們要正確地領會權柄,需要有兩項基本的區別─職務一面的權柄和屬靈一面的權柄之間的區別,以及聽從與順服之間的區別。

職務的權柄與屬靈權柄之間的區別

我們考量權柄時,區分職務的權柄和屬靈的權柄是很要緊的。職務的權柄乃是基於人在組織裡職務上認定的地位。在屬人的社會裡,法官和警察有某種基於他們地位的權柄。然而,在召會裡,真正的權柄不是基於地位。反之,召會裡的權柄在起源和應用上都是屬靈的。在召會或工作裡,沒有職務的權柄。

弗四15~16:〔15〕惟在愛裡持守著真實,我們就得以在一切事上長到祂,就是元首基督裡面;〔16〕本於祂,全身藉著每一豐富供應的節,並藉著每一部分依其度量而有的功用,得以聯絡在一起,並結合在一起,便叫身體漸漸長大,以致在愛裡把自己建造起來。

西二19:不持定元首;本於祂,全身藉著節和筋,得了豐富的供應,並結合一起,就以神的增長而長大。

……什麼是地位的權柄呢?地位的權柄就是因著有了這個地位,所以就有了這個權柄。就是在位謀政的意思。什麼時候,一不在其位,就不謀其政,也是不能謀。地位的權柄乃是在有這權柄者的身外的,和他本人是無關的……。

但是,聖經中工人的團體是沒有組織的。其中也有權柄,但是那權柄不是地位的、正式的,乃是屬靈的。乃是因為靈性的長進,能力的充滿,交通的親密,所以有那一個權柄。使徒保羅之所以能指揮別人,不是因為他的地位比別人高,乃是因為他的靈性比別人深。什麼人在靈性上是深進的,什麼人就有權柄;什麼時候,一個人的靈性一失敗,他就失去他的權柄。(《倪柝聲文集》第二輯第十冊,簡150~151頁)

以弗所四章十五至十六節表明,頭對身體施行權柄,乃是借肢體並借分賜到肢體裡的生命供應。身體聯於元首。當肢體長到元首基督裡面,從元首來的生命供應就流通肢體,以建造身體。這生命的湧流乃是神的行政,要將萬有在基督裡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元首的權柄憑生命的交通運送到身體所有的肢體。因此,新約的權柄不是客觀的事,並非只需要外面聽從召會裡有某種地位的人。

權柄在已往都是客觀的,順服也是客觀的。即以身外的順服身上的。今天把權柄變作一個生命的東西,即裡面的東西。在基督的身體中,權柄和順服在一個身體裡遇著,權柄和順服都變作主觀的了,都是活的了,合一的了。這是神權柄最高的表現。(《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一冊,簡164頁)

在身體的生活裡,藉著權柄加上彼此相愛,並且有配搭,這就是今天的路。這件事解決了,其他各樣的事都解決了。在已往,權柄與順服都是客觀的,是身外的。權柄是客觀的,順服也是客觀的;權柄是身外的,順服也是身外的。我們是以外面的去順服外面的。今天權柄與順服要成為生物學上的現象,要成為裡面的東西,是主觀的。在基督的身體裡,就是在教會裡,權柄與順服能在一個身體裡遇見。所以權柄與順服成為主觀的,是活的,是合一的。權柄與順服變成一個活的實體(living entity),是活的合一。(《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十三冊,簡166頁)

李弟兄很強地教導,沒有一個人該視為主恢復的領頭人。

我與倪弟兄在一起多年。我們從來沒有認為他是職務的領頭人,他也從來沒有這樣自認。每當有人把倪弟兄視為領頭人,去他那裡請示時,倪弟兄從來不肯說一句話。只有當人去到他那裡尋求交通時,他才肯敞開自己交通一點。他從不自居為職務領頭人。照樣,我不認為自己是今天主恢復中職務的領頭人。(《真理信息》,三二頁)

領頭與肢體與元首基督之關係的光景有關聯,這意思是說,領頭也不是永久的。

徒十三2:他們事奉主,禁食的時候,聖靈說,要為我分別巴拿巴和掃羅,去作我召他們所作的工。

徒十三9:掃羅,又名保羅,被聖靈充溢,定睛看他。

在神新約經綸裡,祂兒女中間的領導不是職務上永久或組織的。反之,領導在於屬靈的度量。具有最大屬靈度量者就是帶頭人。在某時候,那個度量可能在於某位弟兄;但在另一個時候,那個度量可能在於另一個弟兄。在五旬節那天,彼得有最大的度量,但在行傳十五章卻是雅各。

巴拿巴和保羅之間的關係進一步說明這原則。行傳十三章二節說,「他們事奉主,禁食的時候,聖靈說,要為我分別巴拿巴和掃羅,去作我召他們所作的工。」在此我們看見巴拿巴的名字比保羅(掃羅)先提起,但他們盡職時,保羅自然而然地領頭(徒十三9),因為他的屬靈度量比較大。(《新約中的領導》,中譯)

正如屬靈的權柄能夠憑一個人屬靈身量的增長而得著,屬靈的權柄也能因一個人屬靈度量的減少而喪失。

徒十五13:他們住了聲,雅各就說,諸位,弟兄們,請聽我說。

加二9上:又知道所賜給我的恩典,那被視為柱石的雅各、磯法、約翰……

教會剛起頭時,領頭的乃是彼得,是他帶頭傳福音;後來下到撒瑪利亞去的是彼得同著約翰(徒八14),到哥尼流家去的也是彼得。但從那時以後,彼得似乎就漸漸失去他在教會中的領頭地位。到了行傳十二章,教會大遭逼迫,十二使徒中的雅各被殺,彼得被下到監裡;這時雅各就頂起來,彼得就失去他領頭的地位。(《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十六冊,簡139頁)

當彼得在五旬節那天和十一位使徒一同站起來時,他剛強得像隻獅子。然而,在加拉太二章裡他膽怯了;因為當有弟兄們從雅各那裡來的時候,彼得拒絕和外邦人一同吃飯。……保羅看見彼得和其他的人不按福音的真理正直而行,就在眾人面前責備彼得(加二14)。因著彼得的軟弱,他破壞了福音的真理,就是外邦信徒和猶太信徒是一樣的。這指明在加拉太二章,彼得屬靈的性能減少了。(《真理信息》,二八頁)

基督身體裡的權柄不是組織的。沒有一個組織圖表:神在頂端,然後是基督,再來是「使徒們」,然後是眾長老,底部是聖徒。這是人的天然、屬人、墮落並組織的觀念和實行。當這樣的觀念帶進召會或工作,就是異端。

順服與聽從之間的區別

我們若要正確地領會屬靈的權柄及其在基督身體裡的應用,也必須區分順服與聽從。順服與聽從是兩件不同的事。順服在於態度,聽從在於行為。

什麼是順服呢?順服是態度的問題。什麼是聽從呢?聽從是行為的問題。

什麼是順服呢?順服是存心的問題,靈裡的問題。什麼是聽從呢?聽從是良心的問題,外表的問題。順服是裡面的,聽從是外面的。(《倪柝聲文集》第二輯第十八冊,簡263~264頁)

當「帶領人」要求我們作一件違背真理的事,我們不能聽從,但我們仍然該維持順服的態度。

我們需要分別「順服(submission)」和「聽從(obedience)」的不同。順服是裡面存心、態度的問題,聽從是外面行為的問題。按照神的話,順服是無限的,是絕對的;聽從是有限的,相對的。在行傳五章二十九節,彼得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如果有權柄的人要你犯罪,這時你在態度上仍要順服,但不可聽從。(《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十三冊,簡216頁)

有時候,順從代表權柄可能與神直接的權柄衝突。這時,我們必須順從神過於順從人,但我們必須維持服從的態度。如倪弟兄所說:

當代表權柄(代表神權柄的人)與直接權柄(神)發生衝突時,你對代表權柄可以順服而不可以聽從。茲歸納三小點如下:

(1) 順是行動問題,是相對的;服是態度、存心問題,是絕對的。

(2) 只有神是無限順服的對象,比神低的人應得有限度的順服。

(3) 若是代表權柄有一個命令明顯與神的命令相反,就只能順服而不能順從。只服由神來的權柄,不從得罪神的命令。(《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一冊,簡186~187頁)

正確的跟隨人之重要性

我們跟隨什麼人以及如何跟隨,這在主面前是嚴肅的事。這是李弟兄極力懇求聖徒要正確地跟隨人的原因。

你若跟隨錯的人,你會破壞自己,也會破壞那個人。你錯誤地跟隨人,乃是對你所跟隨之人的破壞。(《對同工長老們以及愛主尋求主者愛心的話》,六一頁)

你絕不可試著要得著人來跟隨你。那是蛇。這不會幫助你,只會破壞你。這也表示你絕不該跟隨任何人;只要照著主的話跟隨祂,並跟隨屬天的異象。(《對同工長老們以及愛主尋求主者愛心的話》,七一頁)

聖經的事例

聖經滿了事例表明,我們所跟隨的人在主面前正確與否,在我們將來與主的關係上起重要的作用。我們跟隨誰乃是我們的責任。我們若以為只有代表權柄需要為他的錯誤負責,這是不正確的。這裡有一些舊約顯著的例子:

  • 可拉起來譭謗摩西時,並不是單獨行動。他自命為跟隨他之人的發言人,領頭人。跟隨他的兩百五十個首領和可拉一樣毀滅了(民十六32~35)。

    民十六35:又有火從耶和華那裡出來,燒滅了那獻香的二百五十個人。

  • 掃羅和大衛是另一個說到這個點的事例。掃羅被神膏為以色列的王,但他在主面前行為不當,主也棄絕他。大衛的確沒有譭謗掃羅,並且拒絕與他對抗;但那些跟隨掃羅的人,包括出自個人忠誠和感情而跟隨他的兒子約拿單,的確遭受了重大的損失。

    撒上三一6:這樣,掃羅和他三個兒子,與拿他兵器的人,以及所有跟隨他的人,都在那一天一同死亡。

  • 掃羅的兒子約拿單知道神與大衛同在,但因著他與掃羅天然的關係,以及對掃羅的感情,至終與掃羅在一起,並與他同命運。
  • 主的誡命是要以耶路撒冷作以色列人聚集敬拜主並向祂守節的獨一地方(申十六16,王上十二25~33),但耶羅波安棄絕這誡命。神賜這誡命是要保守神子民的一,但耶羅波安將以色列國分裂,為自己建立國度。那些跟隨耶羅波安的人,加入他棄絕以色列國正確的地位,成為神子民中間的分裂。這帶進耶羅波安跟隨者中間極大的墮落。

照樣,新約也提供錯誤地跟隨人之後果的嚴肅事例:

  • 施浸約翰的職事曾經是神當時的行動,但是當主耶穌開始祂的職事,約翰的職事就該結束。約翰卻繼續他的職事,與主的職事爭競。不僅約翰本人被處死,他的跟隨者也嚴重欠缺對神新約經綸的認識(徒十九2~3)。
  • 耶路撒冷召會裡,千千萬萬信主的人跟隨雅各,為律法熱心(徒二一20),破壞召會的見證,攪擾外邦眾召會(徒十五24,加二12),至終在耶路撒冷遭圍困並毀滅時,大遭損失(徒二一26,注1)。
  • 亞細亞的眾召會,跟隨教導與神經綸不同之事(提前一3~4)的悖謬者(徒二十30),偏離保羅的職事(提後一15),嚴重地墮落,受到主的責備(啟二~三)。

    徒二十30:就是你們中間,也必有人起來,說悖謬的話,要勾引門徒跟從他們。

    提前一3~4:〔3〕我往馬其頓去的時候,曾勸你仍住在以弗所,好囑咐那幾個人,不可教導與神的經綸不同的事。〔4〕也不可注意虛構無稽之事,和無窮的家譜;這等事只引起辯論,對於神在信仰裡的經綸並無助益。

    提後一15上:你知道所有在亞西亞的人都離棄了我。

    啟二5:所以要回想你是從哪裡墜落的,並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不然,我就要臨到你那裡;你若不悔改,我就把你的燈台從原處挪去。

領頭者的錯誤並不像偏離那樣嚴重

一些弟兄們,包括主恢復中召會裡的一些人,誤用倪弟兄論摩西所說的話:

神放心設立的權柄,我們就放心順服。如果錯了,不是我錯,乃是權柄錯。(《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一冊,簡152頁)

自居權柄的人常濫用這話,越過信徒的良心或他們內裡膏油塗抹的感覺。倪弟兄所說的話是對的。摩西犯了錯誤,但這錯誤並不影響他作神代表權柄的地位。摩西犯錯並沒有偏離真理,也沒有背叛神;他若作了其中任何一件事,就失去作神代表的地位。前一段落的一些例子表明,聖經說得再清楚不過,我們若跟隨偏離真理的人,就會受破壞並遭受損失。

我們看神仇敵撒但的故事。他蒙神賜給權柄,卻背叛了。這背叛叫他失去在宇宙中代表神權柄者的地位(結二八14、17)。聖經清楚地給我們看見,跟隨他的人將與他同命運(太二五41,啟二十10、15)。

太二五41:然後祂又要對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 1預備的永火裡去。

41節註1:火湖不是為人,乃是為魔鬼和他的使者預備的。然而,若有人跟從魔鬼反對主,他就要和魔鬼以及墮落的天使,同受火湖的苦。

跟隨那些背叛者,而尋求建立自己的權柄,乃是自招極大的損失。若要求人極度地順從(如有些地方所作的),就沒有人能自由地離開宗派,因為宗派裡作「權柄」的人會禁止。我們離開宗派乃是跟隨基督,不是跟隨人。我們離開我們中間那些離開真理之人的分門別類,也該遵循同樣的原則。

按照異象跟隨

李弟兄常提到在風波期間,他與倪柝聲弟兄的談話。這談話陳明我們該如何跟隨職事的一個榜樣:

一九三四年,上海召會有了風波,主要是針對倪弟兄。那時我向他保證,我完全跟隨他,不是因著他是誰,乃是因著他帶進主恢復的教訓和啟示。倪弟兄和我先前彼此並不認識,我們沒有個人的交情。他領頭,我跟隨他,因為他的教訓裡有啟示,並且他守住啟示。我還告訴他,他若有一天偏離他所傳給我們的啟示,我仍然跟隨啟示,但我不再跟隨他。(《新約中的領導》,中譯)

按照新約,正確的跟隨不是跟隨人,乃是跟隨使徒的教訓,就是整個新約的啟示。這乃是跟隨那從天上來的異象(徒二六19)。

徒二六19:亞基帕王啊,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

分辨屬靈的權柄

我們若要按照屬天的異象跟從主,就必須能分辨什麼樣的人是正確地在為人和運用權柄上代表神的人。這需要我們認識:

屬靈權柄的性質

要認識屬靈權柄的性質,需要認識下列四個原則:

權柄的源頭—復活的生命

屬靈權柄的源頭是生命。在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第一次提及人時,首先說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然後才說到人被授與管理權。神的形像是生命的事,神的管理權是權柄的事。首先是生命,然後才是權柄。首先,我們有神的生命,這生命使我們能彰顯神,並且有神的權柄代表神。

創一26:神說,我們要按著我們的形像,照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爬物。

什麼叫權柄?從表面上看,權柄是根據地位的,有地位就有權柄。但照聖經裡所說的,好像是如此,實際卻不是如此。權柄是不重在地位的。那麼權柄是重在什麼呢?權柄是重在生命。以色列百姓因為看見亞倫的杖發了芽,就承認亞倫的權柄。權柄若沒有復活的生命,就沒有用。在教會中的權柄,不是重在地位,而是重在生命。不是別的人選舉你,你就有了權柄。任何一個人不能在教會中根據什麼地位而自以為有權柄。(《倪柝聲文集》第二輯第十八冊,簡165頁

在生命裡的權柄其表現是復活。神審判可拉黨的背叛之後,接著指示各支派要各帶一根杖,在帳幕裡放一夜,說,「我揀選的那人,他的杖必發芽」(民十七5上)。亞倫顯明為神所揀選的,因為他的杖同其他的杖一樣是枯木,卻發了芽。因此,權柄不在於杖,乃在於這根杖因復活的生命發了芽。

一切作權柄的人,都應如此,都該沒有誤會。作權柄的人必須不誤會:權柄是出乎神,不出乎我們,我們不過是看守權柄的人。看見這個的人,才是作代表權柄的人。所以弟兄姊妹,你們出去的時候,我不盼望有一個人是愚昧到一個地步,以為自己有權柄。你什麼時候得罪了復活的原則,什麼時候就沒有權柄。你什麼時候把自己的權柄拿出來,什麼時候就沒有權柄。因為枯杖只能拿出死亡來。但什麼時候你身上有復活,什麼時候就有權柄,因為權柄是在復活裡面,不是在天然裡面。我們所有的乃是天然的,所以權柄不在你身上,乃在主身上。(《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一冊,簡233~234頁)

生命與權柄之間的關係,在新耶路撒冷裡仍被應用。

啟示錄二十章四節說,乃是得勝復活的生命,使信徒與基督在千年國一同作王。復活的生命使我們與基督一同作王,因為這生命是從神的寶座出來的,神的寶座表徵神的權柄。在啟示錄二十二章一節我們看見一幅圖畫,有生命水從神的寶座流出來。所以,權柄與生命是互相關聯的。生命河與神的寶座有關。我們若有神的寶座作源頭,我們就在生命水中;我們若在生命水中,這水就要把我們帶到神的寶座那裡,賜給我們來自神寶座的權柄。生命帶來權柄。我們都必須看見,要代表神就得有神的生命。(《創世記生命讀經》,簡117~118頁)

權柄的憑據—啟示

復活的生命是權柄的源頭,而權柄的憑據是啟示。

羅十六25:神能照我的福音,就是關於耶穌基督的傳揚,照歷世以來密而不宣之奧秘的啟示,堅固你們。

弗三3:就是照著啟示使我知道這奧秘,正如我前面略略寫過的。

……人在神面前的估價,不是別人看他如何,也不是自己看自己如何;人在神面前價值的估量,乃是憑著啟示,啟示就是神的估量和測量。權柄的建立乃在於神的啟示上。神也是以啟示來估量一個人。(《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一冊,簡213頁)

啟示乃是你作權柄的憑據。所以你要學習不為自己爭執、不為自己說話。不要象亞倫、米利暗之流,爭執權柄。你到山下去,如果爭執權柄,你就完全是屬肉體的,是黑暗的,也證明你在山上並沒有看見什麼。(《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一冊,簡213頁)

主自己的權柄由祂的教訓得以證明(可一22)。使徒對神經綸的啟示是他們權柄的源頭(羅十六25,弗三3)。新約裡的工人,只在他們照著使徒的教訓揭示神新約經綸的啟示時,才有權柄。

權柄的證明—帶來光

我們在一個人身上摸著權柄的證明是:我們被帶進光中。這是因為當我們摸著一個在神權柄之下的人時,我們是摸著一個人活在神的同在裡,而神自己就是光(約壹一5)。

約壹一5:神就是光,在祂裡面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祂所聽見,現在又報給你們的信息。

神在什麼地方有權柄,哪裡就有光。另一面說,什麼地方是混亂的,哪裡就是黑暗。當神的權柄行在一個地方召會中,那個召會就滿了神聖的光。如果神不在寶座上,如果祂沒有權柄,祂就無法照耀,也就沒有光。如果我們在基督裡都把地位讓給神,使祂能運用祂的權柄,如果我們都樂意降服於祂,在我們中間每一件事就必滿了光。(《神建造的異象》,二二五頁)

使徒保羅就是這樣的人。他受主托付,將人從黑暗轉入光中,從撒但的權下轉向神(徒二六18)。

Acts 26:18 – To open their eyes, to turn them from darkness to light and from the authority of Satan to God, that they may receive forgiveness of sins and an inheritance among those who have been sanctified by faith in Me. 徒二六18:我差你到他們那裡去,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轉入光中,從撒但權下轉向神,又因信入我,得蒙赦罪,並在一切聖別的人中得著基業。

使徒在他們的生活中顯揚真理,而在行事為人裡將福音照耀出來(林後四2)。因著他們自己在光中,就能將人帶到與神的交通裡(約壹一3、5,林後四6),並將奧秘的經綸向眾人照明(弗三9)。

林後四2:乃將那些可恥隱密的事棄絕了,不以詭詐行事,也不攙混神的話,只將真理顯揚出來,藉以在神面前將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

林後四6:因為那說光要從黑暗裡照出來的神,已經照在我們心裡,為著光照人,使人認識那顯在耶穌基督面上之神的榮耀。

約壹一3:我們將所看見並聽見的,也傳與你們,使你們也可以與我們有交通;而且我們的交通,又是與父並與祂兒子耶穌基督所有的。

約壹一5:神就是光,在祂裡面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祂所聽見,現在又報給你們的信息。

弗三9:並將那歷世歷代隱藏在創造萬有之神裡的奧秘有何等的經綸,向眾人照明。

新約裡的權柄不在於轄管別人,乃在於將是光的神照耀出來。甚至在新耶路撒冷裡,神掌權也是藉著作為光照耀出來。

啟二一23~24:〔23〕那城內不需要日月光照,因有神的榮耀光照,又有羔羊為城的燈。〔24〕列國要藉著城的光行走,地上的君王必將自己的榮耀帶進那城。

啟二二1:天使又指給我看在城內街道當中一道生命水的河,明亮如水晶,從神和羔羊的寶座流出來。

啟二二5:不再有黑夜,他們也不需要燈光日光,因為主神要光照他們;他們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

神在基督裡是新耶路撒冷這神聖器皿的中心。我們也可以說,基督作神的彰顯,是這神聖團體器皿的中心。在新耶路撒冷的圖畫裡,那不能看見的神被比作光,滿有榮耀的照耀出來(二一11、23,二二5)。光照耀時就作工。光是管理的能力;光照耀時就管理。(《神中心的思想》,一二六頁)

這幅圖畫非常有意義。那是光的神在基督這救贖者裡面,而神在基督裡的寶座就是祂權柄的施行。從這三者—光、救贖和權柄,出來了一切事物。今天在召會中,在我們中間,我們若有是光的神在救贖的基督裡施行祂的權柄,我們就有一切。我們有生命樹,我們有河帶著活水湧流,我們有生命街,我們也有金城,珍珠作門,寶石作根基;我們有一切。召會一切的方面和召會一切的豐富,都出自是光的神在救贖的基督裡施行祂的權柄。(《神中心的思想》,一二九至一三O頁)

真正屬靈的權柄將我們帶到神同在的光中。有屬靈權柄的人不直接指揮人,告訴他們要作什麼。管理的權柄來自這位神內裡的照亮,將我們帶進這位神的同在中。

權柄的結果—喜樂和開花

真正的權柄產生一種特別的果子—喜樂和開花。在林後一章二十四節保羅說,使徒對召會的權柄,不是作主管轄信徒的信心,乃是與他們同工,使他們喜樂。這表明,運用權柄的正確結果,不是控制,乃是信徒在信心上喜樂。

林後一24:我們並不是作主管轄你們的信心,乃是與你們同工,使你們喜樂,因為你們是憑信而立。

不僅如此,亞倫的杖這事表明,他的權柄是顯明於他的枯木發芽、開花並結出熟杏。

民十七8:第二天,摩西進見證的會幕去;看哪,利未家亞倫的杖已經發了芽,甚至生了花苞,開了花,結了熟杏。

神子民中的領導與外邦人中的領導不同。外邦的君王,都是用他們的杖管轄。在外邦首領中,從未用杖作餵養之用,因為他們的杖都不是活的,每一根杖都不過是死木而已。只有神子民中間正確領導的杖,才有復活的生命,能以發芽,並結果子餵養人。

杏樹是一年最早開花的樹,大約在一月或二月就開花。杏子也是果樹中先熟的果子。這表徵復活。因此,發芽、開花、結果的杖,表徵基督復活的生命。神兒女中間的領導,必須是基督自己作復活的生命,發芽開花,結出熟杏,來餵養神的子民。(《希伯來書生命讀經》,簡656頁)

要有權柄,不在於我們能作什麼,乃在於我們發芽多少。你可能作得很多,卻不開花。不僅不發芽,還會死去;不僅開不出花,還將別人殺死;不僅沒有果子,反倒使每一個接觸你的人都發死。這些都證明你沒有權柄。然而,你若有發芽的杖,就是一個死了的人接觸你,他也會得復興,成為一個活的人。這就證明你有權柄。權柄不在於我們的幹才或技巧。真正的表白是在我們的發芽上,不在我們的作為上。作為算不得數,發芽才是一切。在我們的召會生活、召會事奉中,我們都必須發芽、開花、結出熟杏。這是我們今天的需要。(《希伯來書生命讀經》,簡670至671頁)

世上的權柄是發命令,將人置於重負並義務下。但屬靈的權柄將我們帶來接觸是生命又是光的神。這接觸結出喜樂和開花的果子。

屬靈權柄的記號

我們不該假定召會中在地位上有權柄的人,就是有屬靈權柄的人;雖然這應是正常的,我們也當然有此期許和盼望。我們若要跟從主,認識如何正確分辨屬靈的權柄是很重要的。為這緣故,我們應該來看一個人是否是屬靈權柄的一些指標。這些指標包括:

順服是權柄的先決條件

作代表權柄的一個基本要求是順服權柄。

作權柄的人,一切的問題都在於你順服在你之上的權柄有多少。你自己必須沒有意思作權柄,不盼望人順服你,只盼望作一個順服的人。順服乃是我們的性情。(《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十三冊,簡191頁)

今天若有人說,他不向任何人負責,只向神負責,那人就不是在權柄之下。在新約時代,權柄是身體的事。

沒有一個作神兒女的人,能違背基督身體的律,而單獨行動的。一切單獨的行動,都是背叛的表現。背叛的另一句話,就是單獨行動。單獨行動,就是不服權柄。單獨行動,就是不服元首的權柄,就是不服神在身體裡所定規合一的原則,就是不服神在聖經裡所定規合一的律。單獨行動,不只是不順服身體,並且是不順服主。(《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四冊,簡338~339頁)

我們怕單獨行動的人,我們怕不遵守身體約束的人,我們怕隨著自己意思作事的人,我們怕人在身體裡不學習順服元首的權柄。我們信主之後,第一個原則,屬靈的原則,要記得,身體乃是神在地上所設立的權柄,身體就是一個權柄。(《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四冊,簡342頁)

一位弟兄若拒絕從別人來的一切交通,或在地方召會裡,或在「工作區域」裡,或在宇宙召會裡,將自己立為「權柄」,這位弟兄就不是在基督身體裡之基督的元首權柄之下。一位弟兄若被高舉為「使徒」,以致他有自由在同工們共有的交通之外,另作獨立的工作,他的工作實際上乃是背叛基督的元首權柄。

我現在提起這事,是因為在已過的幾年中間,有人自居為美國,甚至全世界主恢復的領頭人。若是聖徒們清楚領頭身份的真理,並實行真理,就不會有人接受這種自居。我們若是清楚真理並實行真理,從現在起就沒有人敢說他是領頭人(《真理信息》,三O至三一頁)。

清明的天

一班有屬靈權柄的帶領人,其第二個記號是他們在清明的天之下。這意思是,他們自己有清潔、無虧的良心,且活在主寶座的掌權之下。

結一22:活物的頭以上有穹蒼的樣式,看著象可畏的水晶,鋪張在活物的頭以上。

結一26:在他們頭以上的穹蒼之上,有寶座的樣式,像藍寶石的樣子;在寶座的樣式以上,有一位的樣式好像人的樣子。

我們不該以屬人、天然的方式談論權柄。在召會中沒有屬人的權柄。召會中的權柄乃是在清明的天以上的寶座。

假如一個地方召會中的帶領弟兄或長老不在清明的天底下,但他們卻根據地位來運用權柄。這種運用權柄是行不通的,因為沒有份量,也沒有管治;他們沒有寶座在清明的天以上。然而,假如帶領的弟兄和長老一直是在清明的天底下,他們有純淨無虧的良心。若是這樣,他們就在屬天的寶座之下,他們身上就有一個東西是有份量、有權柄的。因此,他們不必自居權柄,管轄聖徒。

一個人自居權柄管轄聖徒,指明他根本沒有權柄。只要我們是在清明的天底下,其上有寶座,我們就無須自居權柄,因為權柄就在那裡。我們絕不該想把別人帶到自己的權下。這種事乃是階級制度;是屬於組織的東西。我們不該想要管轄聖徒,只該謙卑自己,留在清明的天裡的寶座之下。

在地方召會中若有人自居權柄,乃是羞恥的事。沒有這回事!在召會中沒有屬人的權柄。主耶穌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也有大臣操權管轄他們。但你們中間不是這樣;反倒你們中間無論誰想要為大,就必作你們的僕役;你們中間無論誰想要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奴僕。」(太二十25~27)主在馬太二十三章十一節說,「你們中間誰為大,誰就要作你們的僕役。」這樣才有權柄。權柄不是我的,不是你的,也不是什麼人的。惟一的權柄是在清明的天以上的寶座。(《以西結書生命讀經》,簡116~117頁)

那靈的同在與見證

在基督的身體裡,只有作為那靈的主是權柄。元首基督的權柄是藉著那靈輸供到身體裡,並藉著那靈經由身體輸供。只有在調和的靈裡與主是一的人才有權柄,因為只有這樣的人才能傳輸那靈的同在,那靈也只與這樣的人同作見證。

太十二28:我若靠著神的靈趕鬼,這就是神的國臨到你們了。

在教會中沒有人的權柄,只有聖靈的權柄。教會在地上這麼長的日子,神從來沒有交給人去辦理一個教會的事奉。教會裡連長老也不是權柄,你們自己也不是。(《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十六冊,簡33頁)

元首乃是藉著聖靈來管理全身。今天實行的權柄是在聖靈身上,主乃是藉著聖靈管理祂的身體。權柄不是一個東西,不是說主給彼得一包權柄,用完再去拿。權柄乃是主的自己。在保羅、約翰、彼得身上的權柄乃是聖靈所賜的,聖靈把他們配搭在他們的地位上。權柄的問題乃是一個與主聯合的問題;得權柄的原則乃是在乎與主聯合。(《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十一冊,簡113頁)

……換一句話說,教會裡只有聖靈的權柄。從個人身上出來的,沒有權柄。長老沒有權柄,年長的弟兄沒有權柄,屬靈的人也沒有權柄,只有聖靈有權柄。這一個叫作基督的身體。(《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九冊,簡134頁)

關於長老的權柄,我要對同作長老的說,我們要有一個基本的認識,就是我們本身沒有權柄。在身體中的權柄就是元首基督,在身體中運行的就是聖靈。所以聖靈才是權柄,聖靈就是基督在祂身體中的權柄。我們負責弟兄的權柄怎麼進來?不是說我們作長老的有權柄,乃是我們明白權柄,認識權柄。認識權柄的人,才有權柄。長老如果不明白權柄,就不配作長老,也不配作權柄。我們自己沒有權柄。(《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十五冊,簡196頁)

在靈裡面,就是與神同在,就是讓神在裡面治理我們。一在靈裡面,不必作權柄,就是權柄。哪裡有神的同在,哪裡就是權柄。永遠不要忘記,權柄就是神的自己。我們沒有神的同在,我們就失去了這個權柄。所以我們一直要學習活在靈裡面,摸著靈裡頭的感覺,在靈裡頭行動,在靈裡說話。(《長老治會》,一O一頁。)

當一個人碰著我們,他們不該碰著權柄好像碰著一樣東西。反之,那裡該有作為那靈之主的同在,同我們見證我們與祂是一。凡不與作為那靈的主是一而自居的權柄,都是偽造虛假的,該被拒絕。

作權柄正確的路

正如屬靈權柄的性質和權柄的記號,不是按著人的天然觀念,作權柄的路也與人類社會中運用權柄的路完全不同。在基督的身體裡,以及在基督身體實際的彰顯,就是地方召會裡作權柄的路, 不是用權柄,乃是 藉著牧養餵養保護群羊在愛裡奴僕服事聖徒, 湧流生命

不用權柄

在《長老治會》很顯著的一段話裡,李弟兄說明作權柄正確的路,乃是不用權柄:

很可惜的一件事,也是很卑鄙的一件事,就是有的地方教會裡頭,一些作長老的弟兄們,他們表面上是不作權柄,實際上卻是非常地用權柄。表面是作得非常民主,事實上又把權柄完全握在自己手中,這是非常卑鄙的一件事。你我作長老,要治理教會,就得學習一面服神的權柄,一面作神代表的權柄,但又不用權柄。不是說,我是個長老,我說了就算,我怎麼定規就怎麼作。你不用權柄,就是你在這裡作權柄。這話好像是矛盾。怎麼能作權柄而不用權柄,不用權柄又作權柄?但我信弟兄姊妹,在實際的經歷中,能知道這是怎麼一回事,一點都不矛盾。如果你在這裡,認不清楚的話,你再把摩西的故事看一看。他是一個代表的權柄,他服權柄,也作權柄。但是很多的時候難處一來,他就服在神面前,他不用權柄。他這個不用權柄,就是一個最得體的用權柄。只有你在教會中服權柄,也作權柄的時候,你才能在那裡不用權柄,而運用權柄。我信弟兄姊妹能懂我話的意思,這就是長老該有的光景。(《長老治會》,九二至九三頁)

李弟兄在釋放以西結書的信息時,很強地重複這話:

我願意提醒所有在地方召會中負責的親愛弟兄們,絕不要運用自己的權柄。我們必須看見,我們沒有一個人有權柄。(《以西結書生命讀經》,簡118頁)

在召會中操權管轄別人,乃是極大的錯誤。再沒有什麼比這更可恥。操權管轄聖徒是不榮耀的,是羞恥的。(《以西結書生命讀經》,簡118頁)

乃是我們這一面的順從,給主有立場建立祂的權柄(林後十6)。

作奴僕

在基督身體裡有權柄之人的身份,不是被高舉者,乃是作奴僕。

太二十25~27:〔25〕於是耶穌叫了他們來,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也有大臣操權管轄他們。〔26〕但你們中間不是這樣;反倒你們中間無論誰想要為大,就必作你們的僕役;〔27〕你們中間無論誰想要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奴僕。

羅一1:基督耶穌的奴僕保羅,蒙召的使徒,被分別出來歸於神福音的。

有些長老頗以自己的地位為傲,也期望聖徒們給他們地位。有的弟兄有野心要作長老,但召會生活沒有給這樣的野心留餘地。我們若認識聖經,就會看見長老乃是奴僕。等級的思想必須清除。使徒和長老不是高級官員;反之,他們乃是將基督供應眾召會和眾聖徒的人。(《以弗所書生命讀經》,簡350頁)

控制、責備、定罪和批評都是組織的。我還記得一九七六年我在馬太生命讀經中所交通的,當我們說到馬太二十和二十三章時,我勸長老們不要控制召會。主耶穌告訴我們,我們都是在同一水平之上的弟兄(二三8)。祂是我們中間獨一的主和師尊(10)。一旦一位弟兄成了長老,他在召會中就是聖徒們的奴僕,他的妻子就成為奴僕的妻子。長老職分不是一種宗教階級的地位,那完全是組織的。(《長老訓練》第九冊:《長老職分與神命定之路(一)》,七七頁)

各教會的長老必須曉得,他們若不願意作奴僕,就不能成為合式的長老。每一位長老都必須是奴僕。主耶穌教導祂的門徒,不要想在別人之上,反要比別人卑微,作他們的奴僕。在教會生活中沒有地位。我們都是弟兄,我們都必須象奴僕一樣來服事。(《出埃及記生命讀經》,簡776頁)

在愛裡

弗五25: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召會,為召會捨了自己。

西一24:現在我因著為你們所受的苦難喜樂,並且為基督的身體,就是為召會,在我一面,在我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

保羅在以弗所五章告訴作妻子的,要服從自己的丈夫,作丈夫的要愛自己的妻子。保羅沒有在任何地方告訴作丈夫的要操權轄管妻子。反之,保羅告訴作丈夫的要愛自己的妻子時,提到基督的榜樣,祂愛召會,為召會捨了自己。基督成為召會的頭,不是藉著操權轄管召會,乃是藉著愛召會,為召會捨了自己。同樣的,真正的屬靈權柄乃是屬於跟從基督的人,他們因著愛召會,為眾聖徒捨了自己,而有分於基督的患難(西一24)。

以弗所五章吩咐妻子要服從自己的丈夫,卻吩咐丈夫要愛妻子,不要轄制她們。長老該以同樣的原則照顧聖徒。一九三四年,我還很年輕;但因著倪柝聲弟兄長期不在,主把召會的責任和上海的工作,擺在我手中。有一天長老們來見我,告訴我一些與弟兄姊妹有關的問題。我看見這些長老想要運用他們作長老的權柄,卻忽略向聖徒顯示愛。我把這件事帶到主面前。有一天當我在主面前時,主向我啟示,在祂的話裡丈夫乃是頭,但丈夫不可轄制妻子,卻要愛她。長老有權柄,卻不該運用他們的權柄。反之,他們對所有人都該有愛並向人顯示愛。這就是服在主的作頭之下。(《實行召會生活的基本原則》,簡29~30頁)

所以作長老的人,如果要在教會中硬作權柄,那是一點都不靈的。不光人不覺得美,聖靈也不印證。你可以在那裡作權柄,但是聖靈不在裡頭。只有一個地方能作權柄,就是在愛的裡面。你實在是愛弟兄姊妹,那個愛就是轄管,就是你在他們身上的權柄。(《長老治會》,九六頁)

所以作長老的弟兄們要看見,教會的治理固然是在於一個正式的權柄,不然教會沒法治理得好,但是當長老們作權柄的時候,權柄必須化作愛。好像權柄沒有了,全數是個愛的故事。愛就是權柄的化身。如同主耶穌的肉身,就是神性的化身一樣。祂一點不叫人感覺是神,反而叫人覺得祂完全是一個人。同樣的,作權柄也該是一點不叫人感覺權柄,反而叫人感覺完全是個愛的故事。如果弟兄姊妹在你身上覺不出愛的味道,你就沒有地位,沒有立場,沒有踏腳的地方能作權柄。作權柄必須是在愛心裡。(《長老治會》,九九頁)。

藉著湧流生命

召會中的權柄主要不是藉著行政來施行,乃是藉著湧流生命。

啟二二1:天使又指給我看在城內街道當中一道生命水的河,明亮如水晶,從神和羔羊的寶座流出來。

在新耶路撒冷中心神和羔羊的寶座,象徵在基督裡神為首的神聖權柄。生命的供應從這權柄流出來,對生命供應的享受把我們帶到這權柄之下。生命的水流不僅給我們生命的供應,也帶給我們神聖的權柄。在生命的水流裡有生命的供應,和帶著生命交通的神聖權柄。我們有分於生命的供應,就在生命的交通中被帶到神的權柄之下。(《啟示錄生命讀經》,簡700~701頁)

我們絕不該將權柄和恩典分開,或將恩典與權柄分開。恩典與權柄乃是一個。我們若得著恩典,我們就在權柄之下;我們若在權柄之下,我們必然取用恩典。作基督徒需要掌權,這是對的,但我們不該藉著權柄掌權。反之,我們應當藉著生命的流掌權。長老們不該藉著權柄運用長老職分。代表元首地位的長老職分,必須藉著生命的流來運用。這寶座雖然是掌權的寶座,元首的寶座,卻有生命水的河從寶座流出來。當你注視寶座的時候,你看見權柄和元首的地位;但是當你注視河的時候,你卻看見生命水和生命樹。這指明正確的長老職分並不是對人運用權柄,乃是將生命流入他們裡面。我們是在掌權,但不是憑著權柄掌權,乃是藉著內在生命的湧流掌權。(《啟示錄生命讀經》,簡717至718頁)

藉著牧養

在召會中權柄的施行,不是藉著轄管別人,乃是藉著牧養群羊。

彼前五2上:務要牧養你們中間神的群羊,按著神監督他們。

徒二十28: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神的召會,就是祂用自己的血所買來的。

在行傳二十章二十八節,保羅囑咐以弗所的長老要「牧養神的召會」。長老作監督的主要責任,不是轄管而是牧養,全備、溫柔地照顧群羊,就是神的召會。

照著彼前五章二節,長老不是轄管者,而是牧人。牧養是對群羊所施合式的照顧。群羊需要受到照顧、保護,被帶領前往正確的方向,並被帶到一個有吃有喝的地方。這就是牧養。

彼得在五章二節並不是叫長老牧養自己的群羊,他乃是囑咐他們牧養神的群羊。群羊不是長老的產業,乃是神的產業。所以,長老不該以為他們在召會中領頭,召會就是屬於他們的。我們在新約裡得知,召會是屬基督的,屬神的,也是屬眾聖徒的。召會稱為基督的召會、神的召會和眾聖徒的召會(羅十六16,林前一2,十四34);但召會不是使徒或長老的召會。召會是由眾聖徒組成的,所以是眾聖徒的召會。召會是基督所贖回的,所以是基督的召會。召會是神所重生的,所以是神的召會。然而,彼得清楚地指出,長老雖然在召會中帶領,卻不該以為召會是他們的。長老務要牧養神的群羊,而不是他們自己的群羊。(《新約總論》第七冊,一四O至一四一頁)

長老對召會,就是神群羊的牧養,乃是對「凶暴的豺狼」和那些在眾召會中間說悖謬之話的人,最好的處理方法(徒二十28~30)。常常有長老來問我,對那些在召會中說悖謬之話的人該怎麼辦。長老對這種情形最好的處理方法,乃是牧養召會。多年的歷史證明,長老的牧養會保守聖徒離開「凶暴的豺狼」和那些說悖謬之話的人。(《神生機救恩的秘訣—「那靈自己同我們的靈」》,二九頁)

藉著餵養

聖經對掌權的觀念,與我們天然、屬人的觀念相反。一個在生命中掌權的人,不是用權柄轄管人,乃是用基督那追測不盡的豐富作為食物供應他們。

弗三8:這恩典賜給了我這比眾聖徒中最小者還小的,叫我將基督那追測不盡的豐富,當作福音傳給外邦人。

創四一56~57:當時饑荒遍滿地面,約瑟開了各處的糧倉,賣糧給埃及人;在埃及地的饑荒逐漸加重。全地的人都往埃及去,到約瑟那裡買糧,因為全地的饑荒甚重。

太二四45~46:〔45〕這樣,誰是那忠信又精明的奴僕,為主人所派,管理他的家人,按時分糧給他們?〔46〕主人來到,看見他這樣行,那奴僕就有福了。

掌權的一面首先是牧養的一面。你若沒有負擔牧養別人並餵養他們,你就絕不能掌權。掌權的權柄來自牧養的生命。最終,約瑟掌權管理他的哥哥們。但直到他牧養了他們,他才掌權管理他們。他受父親差遣去牧養他的哥哥們,並且餵養他們。照樣,主耶穌來不是作王治理,乃是作牧人。(《創世記生命讀經》,簡1358頁)

約瑟憑著神賜給他的智慧和權柄,在成熟的生命裡掌權,不僅能管理埃及全地,更能賜福全地,供人糧食,使人存活。創世記四十一章五十六至五十七節說,「當時饑荒遍滿地面,約瑟開了各處的糧倉,……全地的人都往埃及去,到約瑟那裡買糧。」這也表明所有蒙三一神揀選、呼召、救贖並變化而得成熟的人,要以基督豐富的生命供應,為神掌權,滿足人的需要。(《真理課程》三級卷一,一一七頁)

約瑟治理全地,是藉著他在饑荒當中成為食物的來源。他將埃及糧倉食物的豐富分賜給人,滿足人的飢餓。

藉著保護群羊

長老也有責任保護羊群脫離那些從外面進到群羊中間的凶暴豺狼,並脫離那些在眾召會裡面起來說悖謬話的人。

徒二十28~31上:〔28〕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神的召會,就是祂用自己的血所買來的。〔29〕我知道我離開以後,必有凶暴的豺狼進入你們中間,不愛惜羊群。〔30〕就是你們中間,也必有人起來,說悖謬的話,要勾引門徒跟從他們。〔31〕所以你們應當儆醒。

長老對召會,就是神群羊的牧養,乃是對「凶暴的豺狼」和那些在眾召會中間說悖謬之話的人,最好的處理方法。(徒二十28~30)常常有長老來問我,對那些在召會中說悖謬之話的人該怎麼辦。長老對這種情形最好的處理方法,乃是牧養召會。多年的歷史證明,長老的牧養會保守聖徒離開「凶暴的豺狼」和那些說悖謬之話的人。(《神生機救恩的秘訣—「那靈自己同我們的靈」》,二九頁)

然而,長老負這責任時,必須顧到留在元首基督的權柄之下,並且不可從使徒的教訓岔出去。他們不可在對於所在地召會的立場是基督身體在一的立場上之見證妥協,乃必須在其所在地,並與基督身體裡的眾召會,保守真正的一。

人缺乏屬靈權柄的記號

正如一個人有權柄是有記號的,也有一些記號指明一個人缺乏權柄;這些記號包括:

自居權柄

每當有人自居權柄時,那是缺乏真正權柄的記號。

約三9:我曾略略地寫信給召會;但那在他們中間好為首的丟特腓,不接待我們。

作代表權柄的人必須不維護自己的權柄。你如果以為你可以被人順服,你以為自己有地位、恩賜、能力,可以讓人來順服,你如果喜歡叫人聽你的話,你就不是作權柄的人,你就是不能讓人來順服你的人。(《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十三冊,簡189頁)

倪弟兄對於沒有任何人可自以為是權柄這件事是很剛強有力的。

你若為自己的權柄出來說話,要為自己來建立權柄,那是最污穢的事。(《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一冊,簡204頁)

我不喜歡,我也怕聽到有人說,「我乃是神所設立的權柄。」(《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一冊,簡205頁)

我盼望沒有人站起來說,我是權柄。(《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一冊,簡214頁)
沒有一種情形,比一個人想要作權柄更不好看的。你若只求在外面轄管別人,那是最醜陋的事。想要掌權,想要作大臣,那是外邦人的思想。我們要把這樣的靈,從教會中趕出去。(《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一冊,簡272頁)

對於長老在召會中使用權柄,李弟兄說過相同的話。

教會中的長老,若是有一個態度說,我是長老!我有權柄!我要用我的權柄!這是最醜的一件事。(《長老治會》,九一頁)

凡是人在那裡用權柄說,我是長老!我有權柄處理這件事!我要這樣用權柄作!那就是他把這個權柄用錯了。(《長老治會》,九二頁)

在有的地方教會裡頭,我也看見過有的弟兄搭著架子來作長老。哦!我是長老!那個派頭真是個長老的派頭,說話的腔調也真是個長老的腔調。我告訴你,在教會中,沒有一種光景比這個再醜的。(《長老治會》,九五至九六頁)

作長老的人,如果要在教會中硬作權柄,那是一點都不靈的。不光人不覺得美,聖靈也不印證。你可以在那裡作權柄,但是聖靈不在裡頭。(《長老治會》,九六頁)

為自己表白

每當一個人為自己表白,他就證明自己不是權柄 2

我們絕不可為自己的權柄說一句話,應該讓人自由。我盼望當你們出去時,你身上如果是越有托付的,你就越該讓人自由。弟兄姊妹要越自然來就你越好;如果有弟兄姊妹不要你作權柄,不來就你,你不必勉強人。你身上若有權柄,人越羨慕得著主,就必越樂意到你面前來。你若為自己的權柄出來說話,要為自己來建立權柄,那是最污穢的事。沒有一個人能夠為自己建立權柄。(《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一冊,簡204頁)

摩西受到譭謗時,並沒有為自己表白。一切的表明、表白、反應,都該是從神而來,不該是從人而來。凡是表白自己的人,乃是不認識神的人。在地上活著的人,沒有一個比基督更有權柄的,但祂在地上從來不為自己表白什麼,祂是惟一不表白的人。權柄和表白是連不起來的。……表白的人就是沒有權柄的人。一個人什麼時候表白,什麼時候就失去權柄。(《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一冊,簡209至210頁)

貶低真理

一個人若貶低真理,那人就不知道權柄,也不是權柄。在某些地方,有人說,真理只是死知識,我們所需要的只是靈和生命。這是自招禍患。有些人說,別人只在意死知識,但他們在意靈和生命。這種說話使聖徒藐視別人,並且造成分裂。這也是莫大的偏離,只會導致墮落。

事實上,在新約裡真理是很大的事。主自己說,祂所說父的話,不僅是靈和生命(約六63),也是真理(十七17)。真理乃是揭示使徒教訓裡神新約的經綸(徒二42,多一9)。這教訓的健康話語乃是「我們主耶穌基督的話」(提前六3)—不少於主耶穌在地上時所說的話。今天神供應我們靈和生命,乃是藉著使徒教訓的健康話語這新約時代的獨一真理。

對於我們經歷基督的救恩,真理是中心的。「真理的話」乃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弗一13)。神完整的救恩是藉著那靈的聖別和對真理的信得以施行(帖後二13,參約十七17)。藉著在愛裡持守著真實,我們就得以在一切事上長到基督裡面,使祂能憑生命的供應,將我們建造在一起,成為祂的身體(弗四15~16)。

保羅所寫提前和提後這兩卷書信,是要裝備他的年輕同工提摩太,以面對一些召會對真理的偏離;這些書信很強的主題乃是說到真理的需要。保羅勸勉提摩太要囑咐一些人不可教導與神的經綸不同的教訓,這樣的勸勉是基於使徒所得關於神經綸的啟示和認識;在新約的職事裡,神的經綸是惟一該被教導的真理。保羅撰述,神願意萬人不僅得救,也要完全認識真理(提前二3~4)。在提後二章十五節,保羅囑咐提摩太,「你當竭力將自己呈獻神前,得蒙稱許,作無愧的工人,正直地分解真理的話。」

從主恢復的起頭,真理和生命二者一直是並重的。

感謝主,幾乎主恢復裡的眾聖徒都為真理所保守。這恢復從起頭就是建立在真理和生命上。(《新約的職事以及使徒的教訓和交通》,十四頁)

對真理的認識是免於偏離的最大保障。貶低真理的人,是將聖經的權柄和使徒的教訓和交通擺在一邊,好建立自己的權威。就歷史而論,那些頂替了基督元首權柄的人,產生了權力的階級制度。

最要緊的是我們都學習到主面前去,直接從祂接受命令!神祇把元首地位給了祂。這個真理對召會生活是一個保護。一旦階級制度在基督教裡建立起來,各樣的邪惡、鬼魔的事情都會帶進來。如果我們以基督為召會的內容,以真實的一為召會的立場,並且謹慎實行真理的話,召會就會穩固,脫離邪惡。(《生命信息》,一七七頁)

強調「成功」,而不強調神在信仰裡的經綸

在一些地方,強調工作上的「成功」(興起大量召會,將大量的人加給召會),頂替了神經綸的教訓。工作的「成功」,以及尋求召會裡的「擴增」,都可能成為偶像,頂替基督自己作我們追求的獨一標的。我們因著全地召會數量的增加,以及主恢復眾聖徒人數的增加而喜樂時,必須一直記得,我們所建造的,必須是神聖生命團體的構成(林前三12~13)。僅僅數量本身,無論是召會或信徒的數量,都不能滿足神心頭的願望。不僅如此,追求這樣的目標可能使我們偏離十字架的狹路。在主恢復的路裡,服事主的路乃是與祂成為一靈,藉著十字架將基督作為生命供應給人,使基督的身體得著建造(林後四11~12)。倪弟兄承認,要神稱許我們的工作,我們必須顧到我們作工的路是屬靈的,而不是只顧結果。

世上的智慧宣稱,「只要目的正當,可以不擇手段」,但在屬靈的範圍裡絕不是這樣。我們的目的必須是屬靈的,我們的手段也必須是屬靈的。十字架不是一個象徵而已,它是一個事實和原則,必須支配神一切的工作。(《倪柝聲文集》第二輯第十冊,譯自英文版)

在他的職事裡,他也很早就看見,成功的野心會成為陷阱,將主的工人引離,不走十字架的路。

我們不要羨慕成功和偉大,我們只看我們的舊造—一切從生就帶來的—曾否經過十字架。肉體沒有經過死,而有能力的,這能力必定不是聖靈的能力。有屬靈眼光的信徒,和到了幔子那一邊的信徒,都要知道那樣的成功是沒有一點屬靈的價值的。(《倪柝聲文集》第一輯第十三冊,簡35頁)

因此,他工作的目標不在成功,乃在與主是一,走主的路。

我們所注目的不是開啟的門,乃是我們的領袖和我們所走的道路。成功如果作為我們工作的量表,我們就要受欺。最偉大的成功,總是以將來為定准過於今日,以永世為標準過於暫時。信徒如果要以成功為標準,恐怕主在這裡的聲音就聽不見了。成功的試探,恐怕是仇敵為著基督僕人所設的最大陷阱。多少的時候,成功定規一人工作的趨向過於神的話—直到與神的話相反。就是在實在順服中所得來的成功,豈不是也有因過度自詡而推翻靈性的安靜麼?(《倪柝聲文集》第一輯第五冊,簡133~134頁)

追求成功和擴增,已將一些工人引至放棄生命的狹路,而帶進如搖滾樂和戲劇等屬世的辦法來吸引人3

別的基督徒團體用天然和屬世的辦法來吸引人。他們用社交、搖滾樂和穿綵衣的唱詩班的辦法。他們用這些辦法來得著人,但我們不能用這些辦法。當人得救並來到我們的聚會中,他們聽到的是神純淨的話語。(《基督徒的生活》,六八頁)

我們都很喜樂自己是在主的恢復裡,並且非常珍賞這恢復。但我要問你一個問題:你既是在主恢復裡的人,你是否走在狹路上?我們都必須能說,我們不是走基督教的路,乃是走狹路。我們在每一面都受限制。基督教裡的人在禮拜時,可以使用搖滾樂,或其他屬世的方法,但我們不能,因為我們的路是狹的。(《馬太福音生命讀經》,簡271頁)

主不像人所衡量的,祂在意祂的恢復純淨,過於在意興旺的工作。用屬世的辦法得著擴增,並用工作的成功衡量一個人的屬靈權柄,這二者都指明偏離,不與走生命狹路的元首的權柄是一,也不在這元首權柄之下。我們若不走狹路,主會宣告,甚至我們在祂名裡所行的,事實上乃是行不法。

太七14:引到生命的,那門窄,那路狹,找著的人也少。

太七22~23:〔22〕當那日,許多人要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在你的名裡預言過,在你的名裡趕鬼過,並在你的名裡行過許多異能麼?〔23〕那時,我要向他們宣告: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行不法的人,離開我去吧。

在爭競裡作工

與別人爭競的作工,是很強的記號,指明一個人不在基督的元首權柄之下。在基督的身體裡,不該有爭競。爭競是一個人屬魂和自私自利的記號。

腓一17:那一等宣傳基督,卻是出於 1私圖好爭,並不純潔,想要加重我捆鎖的苦楚。

17節註1:意自私自利,私懷野心,分門結黨。

腓二3:凡事都不私圖好爭,也不貪圖虛榮,只要心思卑微,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

屬魂的信徒,他的雄心勃勃,常欲出人頭地。在主的工作中,他虛榮的心,頗為濃厚。他羨慕作一個有力的工人,為主所大用的工人。為什麼緣故呢?為要叫己得著一點地位—榮耀。(《倪柝聲文集》第一輯第十二冊,簡154頁)

福音的事奉該在交通裡施行。在主的工作上爭競,指明人不在耶穌的靈裡。在耶穌的靈之外,就是不在基督的權柄之下;這使人失去在基督身體裡作權柄的資格。

腓一5:為了你們從頭一天直到如今,在推廣福音上所有的 2交通。

5節註2:……經歷並享受基督的生活,乃是推廣福音、傳揚福音的生活;不是個人的,乃是團體的。因此這裡說,在推廣福音上所有的交通。我們在推廣福音上越有交通,就越經歷並享受基督。這殺死我們的己、野心、喜好和選擇。

我們只要稍微有一點私圖好爭,就無法在耶穌的靈裡。不僅如此,我們若不在耶穌的靈裡,我們就不在福音的交通裡,我們對基督的經歷就了了。為著經歷基督,我們需要憑著耶穌的靈,沒有嫉妒、爭競或私圖好爭,而在推廣福音上有交通。(《經歷基督》,簡17頁)

今天有些人差遣工人去興起召會,為要給自己的版圖打樁,與主恢復裡之職事的一個工作爭競。這是在可拉黨背叛的原則裡。可拉黨的背叛是因著在主的事奉上爭競所推動的。

這兩個記號,一個是積極的,另一個是消極的,二者都是因著可拉和他同夥的背叛而產生的。消極的記號是包在祭壇上的銅片,是由二百五十位受了審判之人的香爐作成的(民十六36~40)。祭物獻在其上的這祭壇,是基督十字架的預表。神對這二百五十人的審判,表徵一切按人意、憑肉體、與人爭競地事奉神,都要受十字架的審判。那二百五十人是按自己的作法燒香事奉神,他們的事奉受到神的審判,結果成了消極的記號,包在祭壇上。積極的記號是亞倫發芽的杖,表徵在復活裡的基督,發芽的基督。

這兩個記號,表徵在復活裡的基督並祂審判的十字架,今天與我們同在,在事奉神的事上作了我們的提醒和警告。消極的記號警告我們,事奉神不要按己意、憑肉體或與人爭競;我們該記得,這類的事奉在三千五百年前就受了審判。在積極一面,發芽的杖就是在復活裡發芽的基督,祂不僅發芽,更開了花、結出熟果來;這杖與那真實站在神一邊,並與神是一的人同在。(《民數記生命讀經》,簡166頁)

尋求建立自己的王國

有些弟兄落入掃羅的錯謬裡,企圖在神的國裡建立自己的王國。這也是記號,表明這人不在基督的元首權柄之下。

今天主的恢復就是神的國。有些人企圖在主的恢復裡建立他們自己的工作和王國。倪弟兄也曾著重地說到同樣的事;他說,有些所謂的同工們雖然留在恢復裡,他們卻為自己建立一些與恢復分開的東西。這些同工們乃是建立他們自己的小王國。最近,在這個國家的某一個地區建立了小王國,但是那裡的聖徒拒絕跟隨這樣的王國。他們寫信給我,說那個地區的眾召會不是那位想要建立王國的人所興起的,而是因主恢復的素質得著堅固和餵養。這些聖徒說,他們要主的恢復,也就是神今天的國。

主在全球的恢復只有一個。神國內在的素質乃是基督的身體,神的召會。在已過幾十年,有些弟兄們勞苦作工,作得很好,我們讚賞他們所作的。但有些工人在主的恢復裡作自己的工作,僭用主的恢復。今天,有些地方仍然有一種傾向,要在主恢復的職事裡建立一些東西,在主恢復的名義下,使用主恢復職事裡的材料,而僭用、利用主的恢復。有一些跡象顯示,在這些地方的工作不是純淨的工作,不是純淨地為著基督的身體—神的國,而是為著某些人的權益。(《撒母耳記生命讀經》,簡63~64頁)

有些人宣稱某些地區是他們的地盤,很積極地推動並擴展他們的那種工作和召會生活,好增加他們影響力所及的範圍。這乃是分裂。

另一個隱藏的分裂因素是劃分地盤的傾向。為著成就神永遠的經綸,主的工作與行動是惟一的。我們乃是有分於主惟一的工作,我們若認為自己所在的任何地區,是我們特殊的地盤,這將是分裂的原因或因素。甚至劃分地盤的傾向,也該連根拔除。我們該在主的度量內為主作工(林後十13~16),但我們不該認為主所度量給我們的是我們特殊的地盤。在我們的地區,我們地方的工作該為著主宇宙的身體。在新約裡,我們看不見主工作中有轄區這樣的事。(《長老訓練》第十冊:《長老職分與神命定之路(二)》,十七頁)

一個人從事這樣的活動,證明他不認識基督的身體或元首的權柄。

不正當的運用權柄

不正當地運用權柄會破壞別人。不正當運用權柄的例子包括:

表現得像是「權柄」

一個有屬靈權柄的人不自居權柄,也不表現得像是權柄。

長老要作權柄,但是永遠不要用權柄。什麼時候你一用長老的權柄,什麼時候已經不能作長老了。讓我再來說摩西的故事。摩西在神的子民中間,實實在在是作權柄,但是他從來不用權柄。每一次問題來了,難處來了,事情來了,他只有一個地方可去,就是去俯伏在神面前。你從來沒有聽見他說,我是神所設立的權柄,我要用權柄對付,我要用權柄處理。摩西從來沒有這樣說。但是另外一面,你看見他又是在那裡作權柄。他是在愛裡作權柄,在忍耐裡作權柄,在鑒別裡作權柄。他這樣作權柄,就是用權柄。

照樣,你我也應該學習,在愛心裡作權柄,在靈裡作權柄,在復活裡作權柄,在忍耐裡作權柄,在鑒別裡作權柄,在配搭裡作權柄,但同時又不用權柄。一直記得,不要用長老的權柄。不要說,我是長老,我坐在長老的位上,我要憑長老的身份來作什麼,這些都是錯誤的。但願長老的名稱,長老的地位,在我們中間等於零。我們中間只該有長老這個人,這個職務,這個責任,這個重擔。(《長老治會》,一O九至一一O頁)

施行控制

施行控制是一個人缺少真正屬靈權柄的記號。一個有屬靈權柄的人不在別人身上施行控制。

彼前五3:也不是作主轄管所委託你們的產業,乃是作群羊的榜樣。

照著主在福音書裡的話以及彼得在書信裡的話,聖經絕不容許長老控制信徒。主耶穌非常著重地強調這一點。領頭的人不該是管轄的,乃該是服事而不控制的奴僕、僕人。然後彼得告訴長老們不要作主轄管信徒。召會不屬於長老們,召會乃是神的群羊。長老是牧人和僕人,照管主人的群羊,主人乃是神自己。在彼前五章三節,彼得告訴長老們,不可作主轄管「所委託你們照管的產業」。這辭原文指一分土地或資產。召會乃是神的產業,分配給長老,委託他們照管。神是主人、業主,長老是祂的僕人,服事祂並照管祂所分配他們作的。主人把地方召會分配給長老們,他們就照管群羊,不是藉著作主轄管,乃是藉著作奴僕服事,以自己為活的榜樣。

照著新約的教訓,長老們不是一種階級,也沒有一種地位。長老們既沒有任何階級或地位,他們也就沒有權利控制聖徒們。新約明言不容許長老,也不給長老理由來取得階級、地位或控制的權力。(《長老訓練》第四冊,《關乎主恢復的實行其他幾件要緊的事》,九九至一OO頁)

因此長老不是被設立作管轄者,在別人身上施行權柄。轄管別人是醜陋、卑鄙的。長老絕不該轄管任何人。主耶穌在馬太福音說,祂是獨一的主和夫子,我們都是弟兄(二三8、10)。這就是說,長老(監督)並不比弟兄高。(《新約總論》第七冊,一三七頁)

作主宰轄管在你牧養下之召會的眾肢體,乃是你驕傲的一個很強的表記。作長老的常有一個難處,就是覺得:「我是長老,你們都該聽我的話。」彼得為此說了很重的話:「你們中間作長老的人……,不是作主轄管所委託你們的產業,乃是作群羊的榜樣」(彼前五1、3)。(《如何作同工與長老,並如何履行同工與長老的義務》,七三頁)

甚至為別人作決定也是褻慢基督的元首權柄。

倘若長老為初信者作決定,那麼不論他是好心,還是帶著批評的態度,他都侮辱了基督的元首權柄。許多弟兄常常不經意地羞辱了基督的元首權柄。長老作主告訴聖徒該作什麼,這是很嚴重的事。我們在神的家中,必須有正確的行事為人,以尊崇基督的元首權柄這條路,來幫助同作信徒的人,並鼓勵親愛的青年聖徒學習如何接觸主。這會有很大的不同。(《基督徒生活和召會生活極重要的原則》,一O七頁)

動手打同作奴僕的

主警告祂的門徒,不可動手打與他們同作奴僕的。認為自己比別人高的,通常對待別人都很嚴苛。因著有屬靈權柄的人不看自己比別人高,所以他不會錯待人。

太二四48~49上:〔48〕若是那惡僕心裡說,我的主人必來得遲,〔49〕就動手打那些和他同作奴僕的……。

馬太二十四章說到一些惡僕,他們「心裡說,我的主人必來得遲,就動手打那些和他同作奴僕的……」(48~49上)。當我們錯待同作信徒者,批評、反對或藐視他時,在主的眼中那就是打他。我們在這裡必須說一句重話。我們很容易會不知不覺落入這種危險。我們會落入批評弟兄姊妹的情形裡;有時我們會反對或藐視一些聖徒,甚至會與他們爭鬥。這就是打主的奴僕,就是那些與我們同作奴僕的人。(《事奉的基本功課》,簡95頁)

有些弟兄動手打聖徒,是讓聖徒受到嚴厲的公開批評,以「成全」他們的名義來稱義自己所表現的怒氣。

藉著教導不同的事引信徒走迷

藉著教導不同的事引信徒走迷,是嚴重的誤用權柄。

徒二十30:就是你們中間,也必有人起來,說悖謬的話,要勾引門徒跟從他們。

提前一3:我往馬其頓去的時候,曾勸你仍住在以弗所,好囑咐那幾個人,不可教導與神的經綸不同的事。

新約告訴我們,基督身體(包括所有地方召會)的建造,乃是與有恩賜的人—使徒、申言者、傳福音者以及牧人和教師—有關(弗四11~12)。這些人是教導使徒教訓的人。基督身體的建造也與長老們有關。乃是長老們將使徒的教訓付諸實行。使徒不僅教導召會中的聖徒,也教導召會中的長老;然後長老們將使徒的教訓付諸實行。長老絕不該把自己與使徒的教訓隔開。為著召會的建造,我們需要使徒的教訓,也需要長老職分來實行使徒的教訓。(《長老訓練》第十冊,《長老職分與神命定的路(二)》,一八五頁)

我們不該天真地以為,使徒保羅對以弗所長老警告的事,以及他囑咐提摩太對付的事,不可能是今天召會中的難處。

使某個人的權柄成為接納別人交通的憑據

有些人將信徒一的憑據變質,自居權柄到一個地步,將一的真正立場變成對他們權柄的接納和服從。換句話說,他們使他們的權柄成為一個關鍵—與他們所聲明的權柄是一,變成參與召會的先決條件。

分裂的原因是什麼?分裂的主要原因就是爭帶頭。「我要作頭,我不要在你以下。如果我不是第一,我就要另起爐灶好作頭。」當然,沒有人會公開這樣宣告。倘若有人定罪他是製造分裂的,他就躲在美麗的掩飾背後。但因著召會滿了生命,我們能看穿他外面的虛假。所以,我們棄絕敵基督的,也棄絕丟特腓。如果我們不跟隨自居領頭的人,就不會有什麼分裂了。基督是我們惟一的元首。(《約翰一書中的七個奧秘》,簡75頁)

「那在教會中好為首的丟特腓不接待我們」(約三9)。這一個丟特腓,你們要記得,當地的弟兄們不清楚,還想是的確有權柄的人。他是「好為首的」,他自己不樂意接待人,也不樂意別人接待。所以,約翰說,我如果再到你們中間去的時候,必要提說他所行的事(10)。(《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五冊,簡215頁)

這樣的人乃是放棄了一的立場,這一的立場乃是基督宇宙身體的一,在時間和空間裡彰顯為一地的召會。他們把個人自居的權柄作為接納別的信徒的石蕊試紙,並把那些不服從他們的人革除。

我們所作的每一件事,都必須在愛裡行。愛總是正確的。若是你把人趕出去,以保守你作長老的地位和階級,這就完全不在愛裡了。你把人趕出去,不過是你保護自己地位和階級的借口。這是錯誤的。我們必須照著愛裡的公正,實行召會生活。(《長老訓練》第四冊,《關乎主恢復的實行其他幾件要緊的事》,八四頁)

雖然作長老的有時必須隔離一些分裂的人,好保護聖徒,但我們必須清楚分辨,這樣運用權柄,有可能是為著要照顧召會,也有可能是為著長老的私利。可以肯定的是,當大量革除聖徒,是經由滿懷惡意的公開斥責,而不是懷有傷痛和悲傷為之,那就不是在顧到基督身體所有肢體時,正確代表基督的權柄。

背叛的表顯

人常以神的名義運用自己的權柄,其實卻背叛神。甚至在召會中,此理亦然。因此,我們認識背叛的表顯是很重要的。背叛的表顯包括 譭謗的言辭講理由、和 背叛的思想

人的背叛實際是在什麼地方彰顯出來呢?第一是在話語,第二是在理由,第三是在心意。所以要脫離背叛,就得對付這三件,否則難得有真實的對付。(《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一冊,簡165頁)

我們要分別一個人是否碰著權柄,就在於看人的話語、理由和主意有沒有受過對付。人一遇到神的權柄,舌頭就不敢隨便說話,理由也不敢講了,而更深的就是不出主意了。平常人都有主意,並且外面用許多理由如同營壘保護他的主意、主張。所以總得有一天,神的權柄攻破撒但借理由所設的營壘,把人的心意奪回,人就甘心作神的奴隸,順服基督,自己沒有主意了。這樣才是徹底的拯救。(《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一冊,簡180頁)

譭謗的言辭

譭謗的言辭一直是背叛的表顯。

……不服權柄最大的表顯,就是口裡譭謗的話。泉源從同一個眼裡,是無法發出甜、苦兩樣的水來(雅三11)。你流了苦水,甜水就沒有了。照樣,同一個口也不能說譭謗的話,又說愛的話。(《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十三冊,簡148頁)

……彼得說,有人是不順服的、輕慢主治的,他們的表顯就是從口裡說出譭謗的話來。譭謗變作話語,就是英文裡的evil speaking。不服權柄的第一個表顯就是在話語上,就是說壞話。因為舌頭是最難管的,舌頭在百體中是很小的,卻能說大話,還能點著地獄的火(雅三5~6)。所以一個人不服權柄,最快的就是用舌頭說出來。(《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十三冊,簡146頁)

罪的感覺是由認識神而來的。照樣,對於譭謗的話的感覺,乃是由認識身體而來的。譭謗的話乃是與身體的見證相反的。(《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十一冊,簡220頁)

難怪神不准許這些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他們背叛得太過分了。有些背叛者對摩西和亞倫說,「你們太過分了!」(民十六3)摩西對他們說了同樣的話:「利未的子孫啊,你們太過分了!」(民十六7)實際上,是背叛者太過分了,然而他們卻控告摩西和亞倫太過分了。他們以自己的所作所為來控告摩西和亞倫。歷代以來同樣的事不斷地發生,就是有野心的人誣告別人有野心。在民數記十六、十七章,神的審判和表白清楚地指明,太過分的是背叛者,不是摩西和亞倫。(《民數記生命讀經》,簡163至164頁)

譭謗的話是今天在主恢復中那些反對在職事裡的領導職分之人說話和著述很強的特徵。這樣的話清楚表明,那些說出這些話的人,已岔離在基督的元首權柄之下,也岔離了在基督身體裡的正確立場。

好爭論和背叛的思想

譭謗的言辭是基於人那好爭論和背叛的思想。

林後十4~5:〔4〕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肉體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倒堅固的營壘,〔5〕將理論和各樣阻擋人認識神而立起的高寨,都攻倒了,又將各樣的思想擄來,使它順從基督。

腓二14:凡所行的,都不要發怨言,起爭論。

在聖經裡,神是不講理由的。哪裡有理由,哪裡就沒有權柄。神所定規的,根本就不理人的思想和理由反對或贊成。(《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十三冊,簡198頁)

人背叛權柄的表顯乃是在話語上,人背叛權柄的表顯,也在理由上。人不認識權柄,就有譭謗的話,這譭謗的話乃是從理由出來的。因為人裡頭有理由,所以就有譭謗的話。例如亞倫和米利暗譭謗摩西,起因是摩西娶了古實女子為妻。他們說,「難道耶和華單與摩西說話,不也與我們說話麼?」(民十二2)這話語還是其次的,頭一步乃是裡面先有理由。他們先拿理由在那裡思想。他們想:我們三個人都是神的僕人,神都對我們說話。米利暗是第一個女先知,亞倫是大祭司,都是神所設立的;難道神祇對摩西說話,不也對我們說話麼 ?這話是不錯,也有理由。在心中不說出來的是理由,說出來的是話語。背叛的話,都是心中先有了理由。心中的理由,乃是背叛的頭一個緣故。所以如果不把理由對付清楚,話語是禁止不住的。(《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十三冊,簡198頁)

林後十章四到五節,說到講理由(「計謀」原文的意思就是講理由),就像蓋堅固的營壘。人要順服基督,就必須把思想奪回,把理由的高壘拆毀。五節說,「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各樣……自高之事」,乃是指各種攔阻人認識神的事,其中最大的乃是講理由。一個人一講理由,在神面前就成了自高之事。保羅說,像這樣堅固的營壘,必須將其攻破。這營壘是撒但所造的,這營壘也就是講理由。(《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十三冊,簡204頁)

持異議之人的文章,傳輸了背叛的靈,並且滿了爭論和譭謗。

屬靈的權柄如何可能失去

在新約裡的屬靈權柄是有條件的。屬靈的權柄如何是藉著生命的長大和異象的增加而得著,也可能因著下列原因而失去:

沒有留在主當前的啟示與行動裡

施浸約翰的職事被神用來引進新約的時代,並帶進主耶穌的職事。然而,當耶穌更大的職事顯明時,約翰還繼續擁有自己的門徒,並且繼續執行自己的工作,與主耶穌的工作分開。那時,約翰的職事不再是主當前的行動;那些跟從他的人,在進入神新約經綸的實際上,被大大遲延。

約三26:他們來到約翰那裡,對他說,拉比,從前同你在約但河外,你所見證的那位,看哪,祂正在施浸,眾人都往祂那裡去了。

徒十九2~3:〔2〕問他們說,你們信的時候,受了聖靈沒有?他們對他說,我們連有聖靈都沒有聽說過。〔3〕保羅說,這樣,你們受的是什麼浸?他們說,是約翰的浸。

施浸約翰是主耶穌的先鋒,是那在曠野裡呼喊的聲音(約一23)。他的工作到基督出來盡職以後,就應該停止,從台上退下去,而讓基督成為台上惟一的人物。所有跟隨他的人都應該到基督那裡去。但因著他沒有立刻退去,而眾人又都往主耶穌那裡去受浸了(三26),約翰的門徒看見這事,就為他們的師傅打抱不平,使得約翰的工作與基督抗爭。如果約翰不再為人施浸,並且告訴他所有的門徒,都該去跟隨耶穌,不再讓人跟隨他,這個難處就不至於發生了。

至終施浸約翰被當時分封的王希律鎖在監裡,並且被斬首。這個結局,一面說出羅馬帝國政治的邪惡、腐敗和黑暗;另一面也說出施浸約翰沒有停下他工作的結果。他曾經很強地見證說,他不是基督,不過是奉差遣在基督面前的使者;並且他積極地宣告說,基督乃是娶新婦(信基督之人所集成的教會)的新郎,他不過是這新郎的朋友;基督必興旺,他必衰微(三28~30)。既然如此,他就應該退下去,不該再為人施浸。因為他所見證的那一位已經在為人施浸了。但是他卻仍在那裡為人施浸,以致使他的門徒與基督抗爭。這樣,神祇好興起環境,把他挪開,並且把他的職事結束了。然而他所留下悔改的浸,雖已成為過時的真理,卻仍繼續為人所接受,成了神新約經綸的一個阻撓(徒十八25,十九1~5)。(《真理課程》一級卷二,簡64~65頁)

倪弟兄將同樣的原則應用在掃羅的兒子約拿單身上。約拿單面臨要選擇跟從兩個職事中的一個—掃羅的職事或大衛的職事。

約拿單乃是在掃羅和大衛之間,他是一個人在兩個職事當中;他所應當站的地位,就是跟隨第二個職事。但是因著約拿單與前一個職事的關係太深,所以沒有辦法脫離。要跟上時代的職事,就需要有看見。(《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十一冊,簡240頁)

這也是倪弟兄在他早期的職事中說到彼後一章十二節「現有的真理」的基本原則。

彼後一12:所以,你們雖已知道這些事,且在現有的真理上得了堅固,我還要常常提醒你們。

……彼後一章十二節,那裡提到「你們已有的真道」,這句話的原文是說,「你們現在的真理」。「現在的真理」也可以說是「今天的真理」。什麼是「今天的真理」呢?所有的真理其實都是在聖經裡,沒有一個真理是聖經中沒有的。但是,雖然它們都記在聖經裡,卻因著人的愚昧、人的不忠心、人的失職、人的不順服,以致許多真理都被埋在聖經裡,向人隱藏起來。真理雖然仍在那裡,人卻看不見、摸不著。直到神看為時候滿足,就在某一時期中,釋放某些真理,叫它們重新再顯現出來。

這些重新顯現的真理,並不是神的新創造,乃是人的新發現。它們不需要人去發明,卻需要人去發現。神在已往的世代中,都有不同的真理顯現;在某一特別的時代中,都讓人發現一些特別的真理。這件事實在教會的歷史中,可以很清楚地看見。(《倪柝聲文集》第一輯第十一冊,簡123~124頁)

倪弟兄在他晚期的職事裡,說到需要留在聖靈當前的流裡。

教會動,是聖靈已經動了。聖靈一動,大家都說阿們。聖靈走在前頭,我們是跟在這水流裡走。你我的話語,你我屬靈的感覺,都要跟得上聖靈的水流。(《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九冊,簡234頁)

新約裡難處主要的源頭之一,是有些人沒有藉著主分賜給使徒保羅的時代異象,留在主當前的行動裡。

結果巴拿巴就離去了。這指明巴拿巴也不在保羅那個當時代的異象裡;雖然是他把保羅帶進事奉中,但等到保羅看見夠上時代的異象時,他卻落了下去。

不僅迦瑪列、巴拿巴這等人不在異象裡,就連彼得、雅各這等使徒也都有危險,對於異象,他們是在又不在,同夥卻不同工。(《時代的異象》,簡37頁)

當李弟兄在勞苦,將眾召會帶進在基督身體裡神所命定的聚會與事奉之路期間,他告訴長老們:

我們必須採取主當前恢復的觀點,否則我們會落伍。我們會滿意於自己的老舊。我們是否要與主一同走上祂當前的恢復,全在乎我們。但我們必須看見,時代轉換的時候,是不會等我們的。一旦時代轉了,我們可能被人越過,而成了在主行動上落伍的人。我們必須看見並實行主當前恢復的異象。(《長老訓練》第九冊:《長老職分與神命定之路(一)》,一四五頁)

每一次主在祂真理的恢復上,並召會生活的實行上往前時,都有一些人中輟,岔離主最新的行動。今天岔離的那些人批評高峰的真理,甚至批評主的行動是漸進的觀念。這是很強的記號,他們缺少那靈當前的流,因而從身體裡真正權柄的源頭切斷了。

對真理不忠信Not Being Faithful to the Truth

失去權柄的第二個原因是對真理不忠信。在五旬節那天,彼得在門徒當中領頭宣揚福音(徒二14)。他親自受主托付用國度的鑰匙為猶太和外邦信徒開門(太十六19)。然而,由於他在一些事上對神新約的經綸不忠信,他在職事裡的領導就衰微了。這是行傳在十五章以後沒有提到他的原因;此後的記載轉向保羅的職事,他對屬天的異象是忠信的。

加二11~14上:〔11〕但磯法來到安提阿的時候,因他有可定罪之處,我就當面抵擋他。〔12〕因為從雅各那裡來的幾個人,未到以先,他慣常和外邦人一同吃飯;及至他們來到,他因怕奉割禮的人,就開始退去,隔離自己。〔13〕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著他裝假;甚至連巴拿巴也被牽引,和他們一同裝假。〔14〕但我一看見他們不按福音的真理正直而行……。

徒二六19:亞基帕王啊,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

保羅看見彼得和其他的人不按福音的真理正直而行,就在眾人面前責備彼得(加二14)。因著彼得的軟弱,他破壞了福音的真理,就是外邦信徒和猶太信徒是一樣的。這指明在加拉太二章,彼得屬靈的性能減少了。彼得並不是墮落,但他屬靈的性能不如雅各。因此,在加拉太二章九節先提雅各,後提彼得。再者,弟兄們「從雅各那裡」那裡來的事實,指明雅各代表在耶路撒冷的召會。(《真理信息》,二八頁)

在保羅的裡面貯藏著豐富的神聖啟示,當時他面對猶太人、羅馬政客以及召會的人中間的光景。在猶太宗教徒中間,他看見假冒為善;在羅馬政客中間,他看見腐敗。不僅如此,在召會生活裡,他看見軟弱、妥協並缺少亮光和啟示。在召會裡似乎沒有一個人夠放膽,為他們所領受的啟示並所看見的異象站住。在那種光景當中,彼得應當為他從主所領受的啟示放膽站住,但他沒有這樣作。

在行傳二至五章,彼得和約翰非常剛強放膽。因著他們的膽量,結果在四章被帶到議會面前,又在五章被議會收在公共拘留所。在開頭那幾章,彼得和約翰沒有軟弱或妥協的跡象,也沒有暗示說他們懼怕猶太宗教徒或與他們妥協。然而,我們從行傳十五章往下讀,再讀加拉太二章,就看見至終彼得被暴露,他有軟弱,甚至假冒為善。(《使徒行傳生命讀經》,簡524~525頁)

有些人曾經多年在主的恢復裡放膽為真理站住,如今卻失去了他們的立場,因為他們情願在關於與世界分別、人人申言、公會和一的真理上妥協。

不正確地摸神的權柄

一個有屬靈權柄度量的人,可能因著不正確地摸神的行政而失去屬靈的權柄。李弟兄說過以下關於史百克(T.Austin-Sparks)弟兄的故事:

在那裡領頭的親愛弟兄,觸犯了神的行政。在神的行政上犯錯是件嚴重的事。……

那位邀請我去英國的親愛弟兄,曾先受我們邀請到過台灣。第一次是在一九五五年,第二次是在一九五七年。他第一次來訪問我們時,並沒有摸召會的問題,但是第二次他特意地〔以消極的方式〕來摸這個問題,……十六個月後,就是在一九五八年八月,當我去英國看望他時,他告訴我說,當飛機從台北起飛往香港時,他裡面的流切斷了,而且一直沒有再恢復過。他還說,就在他與我談話的那個清早,他還向主呼求,問主那個流為什麼切斷了。(《希伯來書生命讀經》,簡167~168頁)

當「權柄」岔離真理時

有時主的主宰容讓風波在眾召會裡,並在眾召會中間發生。這些風波有助於煉淨眾召會並顯明蒙稱許的人。

林前十一19:在你們中間不免有派別,好叫那些蒙稱許的人在你們中間顯明出來。

當召會荒涼時,各種混亂、錯誤、敗壞的事,有一種用處,就是把神所稱許的人顯明出來。誰在神面前經得起試驗,誰是蒙神稱許的,都要藉著荒涼顯明出來。

荒涼當然是不好的,不是神所要的,但荒涼在神手中有一個用處,就是把經得起試驗的人顯明。沒有荒涼,沒有混亂,沒有錯誤,沒有敗壞,沒有黑暗,就看不出各人的光景。(《召會的三方面之二—召會的歷程》,簡61頁)

在我們的歷史裡,這樣的風波常是由工作裡有些顯著的弟兄所造成。這不該令我們驚訝。請記得,跟從可拉的二百五十人乃是「以色列人會眾中的二百五十個首領」(民十六2)。那麼,當那些似乎是權柄的人岔離真理時,我們該如何作?

兩個平衡的原則

當一個似乎是權柄的人岔離真理時,我們必須遵守兩個平衡的原則:

我們不可跟從那些岔離真理的人

首先,我們必須非常清楚,當一個帶領人無論是在教訓上或在實行上觸犯了基要的真理,我們都不可跟從他。那位帶領人所走的路若將我們帶到岔離基督的身體或地方召會的正確地位,我們不可依從他。在一些例子裡,自居權柄妥協了地方召會的立場,使其成為地方宗派。這是因著帶領人的自居權柄成為接納信徒進入交通的憑據。不僅如此,一個召會若從基督身體裡眾地方召會共同的交通退去時,那個召會就不再是地方召會,乃是地方宗派。

有些人或許有一種態度,認為他們的地方召會是獨立的,是自治的,不該受到干擾。這是地方主義。一個獨立的地方召會,事實上就是地方宗派。(《基督身體的構成與建造》,簡93頁)

眾地方召會該與全地上所有真正的地方召會交通,以保守基督身體宇宙的交通。任何不保守基督身體這宇宙交通的地方召會,就是分裂的,並且成了地方宗派。有些所謂的地方召會不是真正的,並且已成了分裂;我們不需要與這樣的「召會」交通。(《主恢復的簡說》,簡37頁)

當人說,「不要來攪擾我們,我們是這地方的地方召會」,在神的眼中,他們是地方宗派,不是地方召會。(《創世記生命讀經》,簡440頁)

同樣的,一個團體若實行不合聖經的行政作法,就成了宗派。

聖經已經將教會的制度訂定清楚了。我們千萬不要在聖經之外,再有一種的訂定—即稱之為信條、憲章、綱例、章程、規則等都不可—無論我們所訂定的是若何地合聖經。不然,我們立刻成功一個宗派。(《倪柝聲文集》第一輯第七冊,簡161頁)

我們要保守正確的立場,就必須從任何的分門結黨退離。

對我們自己,我們不可參與任何宗派或留在任何宗派裡,因為召會的聯結只能是在地方的立場上,但對別人,我們不可使脫離宗派成為與在宗派裡的信徒交通的條件。(《倪柝聲文集》第二輯第十冊,譯自英文版。)

很顯然的,我們從那些人分開,他們會稱我們是分裂。

當有許多弟兄姊妹要回到基督身體裡去的時候,他們就說,他們(那些出來的人)是分門別類。殊不知所有在分門別類的團體裡的人,自己若不從這一個分門別類的團體裡出來,就都是分門別類的人。(《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四冊,簡265~266頁)

然而,從宗派分別自己,回到正確的立場,不是分裂。

他們自己先分門別類說,我是屬磯法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基督的。他們已經有了許多分門別類。等到有人要從他們中間出去的時候,他們就說,你應該保守基督徒的合一。但那一個合一,並沒有基督的身體那麼大。(《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四冊,簡265頁)

人如果以為說,不應該分門別類,人應該記得什麼叫作分門別類。分門別類就是從身體裡分出來。林前十二章是指著在身體裡的分門別類(25),而不是指著這一個不在身體裡的團體的分門別類。(《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四冊,簡263頁)

因此,離開宗派不是背叛的舉動。

人只能向合法的政府犯造反的罪,人不能向非法的政府犯造反的罪。人與合法的政府不在一起,是造反;人與非法的政府不在一起,不是造反。(《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四冊,簡267頁)

一面,我們不該拒絕任何不主動鼓動分裂的信徒。

若有任何信徒是與任何這些宗派的分裂一同聚會,而要參加地方召會的聚會,或接觸在地方召會裡聚會的信徒,只要他不提倡任何分裂的事,就不該被拒絕。(《主恢復的簡說》,簡42頁)

另一面,我們該拒絕任何鼓動分門結黨之分裂的人。

然而,任何積極為著並提倡宗派分裂的人,當視為製造分裂的,並且警戒過一兩次,就當拒絕(多三10)。我信這是對付分裂公平且合乎聖經的路;這些分裂已使自己與真正的地方召會分離,並破壞了基督身體獨一的交通。無論如何,照著新約中使徒的教訓,任何造成分立的人,製造分裂且帶有分裂之「病菌」的人,就是分門結黨、分派的人,我們應當拒絕他們(多三10),並且避開他們(羅十六17)。(《主恢復的簡說》,簡42頁)

我們不該譭謗別人

雖然我們不可跟從離開真理的帶領人或別的任何人,但我們也不該譭謗他:

徒二三4~5:〔4〕站在旁邊的人說,你辱罵神的大祭司麼?〔5〕保羅說,弟兄們,我不曉得他是大祭司;經上記著,「不可譭謗你百姓的官長。」

猶8~10:〔8〕然而,這些作夢的人,還是照樣玷污肉體,輕慢主治者,譭謗在尊位的。〔9〕天使長米迦勒與魔鬼爭辯,為摩西的身體爭論的時候,尚且不敢以神對他的判辭譭謗他,只說,主責備你吧。〔10〕但這些人譭謗他們所不認識的;他們本性所知道的,與那沒有理性的畜類一樣,在這些事上正被敗壞。

在直接權柄和代表權柄發生衝突時,可以順服而不聽從。神所命令的事,如傳福音等,若有人禁止,我們可以順服而不聽從。神所禁止的事,如罪惡等,若有人要我們作,我們也可以順服而不聽從。對於國家的掌權者、父母等,我們不能說譭謗的話,不能造反,不能鬧革命。無論如何,態度、存心總要順服。神直接的命令,如傳福音,不管人如何攔阻,我們還是要傳。又如尼布甲尼撒要所有的人拜他所造的像,神的子民就不能因為王的權柄而聽從。其餘的事都須順服並聽從。(《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十三冊,簡217頁)

我們該敬重一個人被賦與之權柄的度量。我們不該譭謗他,但我們的良心若受神的話約束,反對我們聽從他,我們就不該聽從他4

我們對付召會中難處的責任

召會中有難處興起來時,我們有責任為著主的權益與主合作。我們的動機該是 尋求得著我們的弟兄,將他們恢復到與主並主的身體交通的正確光景。我們不該先入為主地認為,我們足以解決任何難處,我們該 在禱告中尋求主,使祂將祂自己注入到我們裡面,使我們與祂是一,而將生命分賜給聖徒。在一些情形裡,我們需要顧到主的權益, 找出祂的代表權柄,讓他們知道這情形。

尋求得著我們的弟兄

在對付召會中的難處時,我們的心必須一直是要得著我們的弟兄。

太十八15:再者,若是你的弟兄犯罪得罪你,你要去,只在你和他之間指出他的過錯。他若聽你,你就得著了你的弟兄。

當有人犯罪得罪你,主的囑咐是「你要去,只在你和他之間指出他的過錯」。一面,這是要避免別人不必要的牽涉在其中,而可能受了破壞;另一面,這是要將得罪你的弟兄恢復到主面前,並在身體的交通裡之正確的光景。主的話何等甜美—「你就得著了你的弟兄」。這該是我們的心。

祈求生命並分賜生命

我們看見召會中的難處時,首先該在禱告中到主面前。這樣,我們就是承認祂的元首權柄,和我們在自己裡面的缺欠。

約壹五16:人若看見他的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將生命賜給他,就是給那些犯了不至於死之罪的。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那罪祈求。

當我們與主在一里禱告時,主就使我們成為生命的管道,賜生命的靈能借這管道將神聖的生命分賜給我們所代求的人。

 這裡要緊的點乃是,我若要照著約壹五章十六節所描述的為弟兄禱告,就需要與主是一。我們必須住在主裡面,與祂在一靈裡來祈求。因為我們這樣與主是一,我們就能成為神賜生命之靈能將生命分賜給我們所代求之人的憑借、管道。這生命的分賜乃是在神聖生命的交通裡進行的。(《約翰一書生命讀經》,簡325頁)

告訴主的代表權柄關於房屋的痲瘋

在舊約裡,房主若發現他的房屋有痲瘋,就要告訴祭司。痲瘋指明嚴重的罪,這罪是背叛的結果。房屋的痲瘋指明在召會裡存在著對神的權柄和神的經綸的背叛。

利十四35:房主就要去告訴祭司說,據我看,房屋中似乎有災病。

罪實際上就是痲瘋。罪在聖經裡的意義就是背叛。所以,罪是背叛神,背叛神的代表權柄,背叛神的計劃、安排、管理和行政。整體地說,罪就是背叛神的經綸。(《利未記生命讀經》,簡327頁)

「你們進了我所賜給你們為產業的迦南地,我若使你們產業之地的房屋中,有了痲瘋的病,那房主就要去告訴祭司,說,有象痲瘋病的東西,顯在我房子上。」(利十四34~35)房主去將這事告訴祭司,表徵帶領的弟兄們或關心召會的人到主或代表主的使徒跟前,告訴主或祂的代表。當召會生病時,這是我們所要作的。(《利未記生命讀經》,簡370頁)

作為新約的信徒,我們的房屋乃是召會。我們看到召會裡有麻風,也就是背叛神的權柄並岔離神的經綸時,我們該將這事帶到主面前,並帶到有屬靈權柄度量的弟兄們面前。

「革來氏家裡的人曾對我提到你們的事」

林前一章有利未記十四章三十五節之實際實行的清楚榜樣。在那裡保羅告訴我們,革來氏(她是主裡的一位姊妹)家裡的人曾對他提到哥林多的情形。

林前一11:因為,我的弟兄們,革來氏家裡的人曾對我提到你們的事,說你們中間有爭競。

哥林多召會有許多難處。革來氏家裡的人清楚某個難處,但他們也領悟要對付這難處,超過了他們的度量。為這緣故,他們向使徒保羅陳明那情形的清楚圖畫;他有屬靈的份量來對付這難處。革來氏家裡的人向主、向聖徒、向哥林多召會盡了很大的服事。

在啟示錄時代的權柄

啟示錄這卷書沒有說到眾地方召會的長老,但說到發光的星是眾召會的使者。這給我們看見,權柄不在於地位(長老),乃在於性質(發光的星)。

啟一20:論到你所看見在我右手中的七星,和七個金燈台的奧秘,那七星就是七個召會的使者,七燈台就是七個召會。

這些發光的星不見得是長老。他們也許是長老,也許不是。他們是眾召會的使者,這意思是,他們與那靈在一里說話,向眾召會傳輸那靈所說的話。

不只基督自己是星,祂的跟從者也是,他們是在教會中發光的人。在行傳與書信裡帶頭的人被稱作長老或監督,但在聖經末一卷裡他們乃是星。現在不是一個頭銜地位的問題,乃是看你發不發光的問題。所有在地方教會中領頭的人必須是發光的星。

是一顆星,究竟是什麼意思?但以理十二章三節答覆了這個問題:「智慧人必發光,如同天上的光;那使多人歸義的,必發光如星,直到永永遠遠。」眾星乃是那些在黑暗中照亮,並使人從錯誤的路上轉到正路上去的人。現在在教會的時代乃是黑夜的時期;因此我們需要發亮的星。在地方教會中,所有領頭的人都不該自居地位。他們永不該說,「我是長老;你們必須承認我。」如果他們這樣說,他們就是在黑暗裡。我們需要發光的弟兄姊妹;我們需要發光的星。(《借活星尋得基督》,十七至十八頁)

在行傳和書信裡,長老在地方召會的運作上是領頭的(徒十四23,二十17,多一5)。長老的職分多少是正式的,但到寫啟示錄時,召會中的職分因著召會的墮落已經變質了。所以在本書裡,主要我們回頭留意屬靈的實際。因這緣故,啟示錄強調召會的星(使者)過於長老。長老的職分很容易被人察知,但信徒需要看見,星具有屬靈和屬天的實際,使正當的召會生活能在召會墮落的黑暗時期,作耶穌的見證,這是何等的重要!

星可能是長老,也可能不是長老;但肯定是忠信的人、真實屬靈的人、召會裡聖徒當中的得勝者。在神看來,這樣的人乃是發光的星。(《新約總論》第五冊,一九三至一九四頁)

在啟示錄裡,沒有提到召會裡的長老,只有使者。寫這卷書的時候,召會已經墮落了,因此在啟示錄裡,主拋棄了所有的形式。作長老或許有點形式化,所以不要盼望作長老,要羨慕作發光的星。不要作一個徒有地位的人,要作一顆發光的星。燈台和星都是在黑夜發光的,召會和在召會中領頭的人都必須發光,所有領頭的人都必須是星。(《啟示錄生命讀經》,簡103~104頁)

今天主在召會中所渴望的,乃是忠信者,而不是自居權柄控制別人的人。主所要的,是發光的星,他們與那靈在一里說話。願我們轉離每一個自私自利的追求,蒙主潔淨,使我們成為發光體,使我們的神得以藉著我們照耀,使祂藉著召會得著祂的彰顯和祂的代表,好引進祂的國度。

建議閱讀

  • 《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一冊,簡101~290頁
  • 《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十三冊,簡89~229頁
  • 《對基督身體裡正當權柄的肯定》
  • 《新約中的領導》
  • 《長老治會》,七四至一一O頁

附註:

1在這一切事上,使徒和長老呈現給信徒一個榜樣(林前十一1,腓三17,帖前一6~7,提前一16,腓四9,彼前二十18~21),為著成全他們(弗四11-12,西一28~29)並建造他們(林前三10,林後十8,十三10)。使徒在他們牧養和教導的功用上,有權柄指派並挪去長老(徒十四23,多一5,提前五19~20);在召會中規律、調整甚至管教(林前六1~8,七1~40,十一2~34,十四40,四21);以及警告並指引召會(林後十一2~4,加一9,三1~5,弗四14~15,西二1~2、8、18,約叁9~10,林前十六1、10~11,西四7~9,提後四9,多三12)。

2保羅表白他使徒的職事,不是為自己表白。按照真理,保羅領悟在哥林多的召會只要與他的職事分開,就不能被恢復到正確的光景。因此他在林後十二章十九節說,「你們一向以為我們是向你們分訴,我們乃是在基督裏當著神面前說話。親愛的,一切的事都是為建造你們。」

3見本站「 對主恢復中青年人的呼籲─不要被矇騙而失去你們的基業」和「 為著召會擴增之神命定的路,與墮落基督教屬世的路相對」二文。

4在最近出版的《召會的三方面之二─召會的歷程》一書中,李弟兄陳明了關於如何面對召會中墮落情形的五個點,包括:持守無虧的良心(提前一5、19,徒二四16,提前三9,彼前三16);潔淨自己,脫離卑賤的器皿(提後二21);清心禱告(提後二22);在生命裏交通(約壹一3;腓二1~2);以及顧到膏油的塗抹(約壹二27)。這一切的要求是要我們在墮落的情形中作得勝者。得勝就是恢復起初的愛(啟二4~5),至死忠信(二10),棄絕當初所沒有的教訓與組織,棄絕帶進屬世和屬世權柄的耶洗別教訓(二20),拒絕屬靈的軟弱和死亡(三1),保守弟兄相愛(三7),並且不自滿自足(三17)。我們推薦聖徒帶著禱告來讀這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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