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守那按照使徒教訓可信靠的話,好能用健康的教訓勸勉人,又能使那些反對的人知罪自責(提多書一章九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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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真理變了,還是一些大多倫多地區的長老變了? 

第二部份

我們應該聽從這些召會呢,還是只顧到我們個人對這情形的觀察?我們若把這許多召會的通啟擺在一邊,自己出去探查這情形,這就是得罪身體。我們是尊重身體呢,還是尊重我們自己?(召會生活中引起風波的難處,三○至三一頁,由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九三年八月十四日對加拿大長老們交通的信息。)

論及一處拒絕接受隔離決議的召會

有些多倫多召會的長老和董事不實的指控,同工們向多倫多召會施壓,要求他們接受對朱韜樞的隔離。他們質疑同工們有什麼權柄,發布這樣的警告聲明。但我們若將時光回溯至一九九二年,就會發現大多倫多地區的弟兄們,在要求加拿大眾召會尊重他們隔離X弟兄之決議上,比相調同工們隔離朱韜樞和他一些同工所行的更為強硬。因著溫哥華召會不願接受大多倫多地區弟兄們對X弟兄所作的隔離,大多倫多地區的弟兄們曾多次去函說明此事。

一九九二年八月十三日,溫哥華的負責弟兄們在回覆多倫多的隔離信件時,說明他們已經『…從不同的消息來源,得知另一方的說法。』他們進一步的聲明,在明白真象之前,他們不能,也不會接受大多倫多地區弟兄們的請求。他們拒絕接受大多倫多地區弟兄們請求的原則是在,一地召會對一位弟兄所作的隔離,不一定適用在眾召會。溫哥華負責弟兄們的回應,使得大多倫多地區的弟兄們,在 一九九二年九月四日,回了一封長達四頁的信。在該信裏,大多倫多地區的弟兄們重述了他們與溫哥華一位有異議帶領弟兄的交通。他們對於未能完全說明並解釋當前所發生的事,表示失望;並且表示他們的信是為著表達他們的關心,並且重申他們的立場。大多倫多地區的弟兄們提醒溫哥華的弟兄們:

羅馬書十四章裏保羅勸戒我們,要在實行和道理上,接納那些與我們不同的弟兄們。然而,在同一卷書裏,保羅也囑咐我們要離開那些造成分立之事的人。弟兄們,當我們在竭力實行接納信徒的同時,難道不該同時實行保羅在十六章裏的話麼?這兩個囑咐的目的,都是為了保守基督身體的一。

他們引述了溫哥華弟兄們所持的立場:『只要一位弟兄不在溫哥華這裏製造麻煩(分裂),我們就接納他(無論他在其他地方召會引起了甚麼樣的難處)』。大多倫多地區的弟兄們作了以下回應:

我們若是領會的沒錯,你們的作法徹底違反地方召會既有的實行。

在該信末了,大多倫多地區的弟兄們批評溫哥華的弟兄們繼續接納並歡迎這位分裂的弟兄『無視他在其他地方召會,所造成的傷害』。他們問到:

弟兄們,你們是如何看基督的身體呢?我們既是一個身體,傷害其他地方的召會,不也就是傷害你們麼?弟兄們,你們對基督身體一的立場在那裏呢?

今天若是向多倫多異議的長老們提出同樣的問題,他們又將如何答覆呢?拒絕隔離朱韜樞和他一些同工的同時,大多倫多地區的弟兄們也拒絕了韓國、台灣、中國、新加坡、馬來西亞、迦納和美國之長老、同工們的見證。他們是不是自認為有獨到的見解,認定世界各地召會和同工們的報導,均屬不實?他們是以什麼為據,認定自己高過同工們的警告和眾召會的見證?是真理變了,還是他們變了?

訴諸倪弟兄的信息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四日,大多倫多地區弟兄們寫了一封長達五頁的信函,給加拿大眾召會的長老;信中照著主題的順序,摘錄了多段倪弟兄的信息。大多倫多地區的弟兄們表示: 『這些文字陳明多年來主恢復的立場,以及眾地方召會的實行』。他們從倪弟兄的信息裏指出,任何一處召會在決定是否接納一位弟兄時,都不該脫離其他召會而單獨行動,而一地召會對一位弟兄的懲治,也應被視為眾地方召會的懲治。接著他們根據羅馬書十六章十七節和提多書三章十節,說到避開那些造成分立之事的人,並拒絕分門結黨的人。他們以關於隔離該分裂弟兄的決議,作為結論:

我們根據他(倪弟兄)對聖經的認識,以及主恢復自倪弟兄以來既有的實行,寫信通知你們,我們對這一位弟兄懲治的決議,並且要求你們不可接納這位弟兄,進入你們所監督之地方召會的交通裏。

被不配合隔離決議的召會『嚴重得罪』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八日,大多倫多地區的弟兄們寫了一封十一頁的信,給溫哥華的弟兄們;信中列出溫哥華負責弟兄們 『嚴重得罪大多倫多眾召會』的七個點。

大多倫多地區的弟兄們,提醒溫哥華的弟兄們:

…倪弟兄非常清楚的交通,關乎一地召會對付分裂的舉動,其他地方召會都應在『一個身體』的原則裏予以配合。

他們更進一步的提醒溫哥華的弟兄們,在眾召會中間,不應該有爭競(林前十一16),反而 『(在懲治一位弟兄的事上)一地召會所作的,眾召會都應當行…』。今天,一些多倫多的長老和聖徒,照著自己的喜好和感覺,拒絕接受隔離朱韜樞的決議。他們否定了自己從前所支持之『「一個身體」的原則』,並且不再同意『一地召會所作的,眾召會都應當行』。

該信的下一段裏,有一段非常有力的摘錄,特別適用於今天的情形。大多倫多地區的弟兄們說,倪弟兄和李弟兄都曾對羅馬書十六章十七至二十節和提多書三章九至十一節,作過清楚的解釋。他們表示,溫哥華弟兄們在這兩處經文上,明顯的與倪弟兄、李弟兄作不同的解釋。論到倪弟兄和李弟兄的教導,大多倫多地區的弟兄們說: 『他們實際的教導,保守了基督身體的健康與合一。你們為什麼拒絕他們在這些經文上的交通呢?』同樣的問題,今天也適用於那些拒絕隔離朱韜樞的弟兄們。究竟是什麼改變了多倫多的弟兄們,離棄了從前維持並保守基督身體健康與合一的負擔?

在下一段裏,大多倫多的弟兄們表示,溫哥華的帶領弟兄們正在 『持不同的方向』『偏離了正道』;因為他們在隔離X弟兄和封志理弟兄的事上,拒絕跟隨多倫多的實行。今天大多倫多地區的弟兄們,在拒絕隔離朱韜樞和他一些同工的事上所作的,與他們強烈譴責溫哥華弟兄們所作的,完全一樣。用他們自己的話說,這些異議的長老們正在『持不同的方向』,『偏離了正道』;亦即,他們偏離了主恢復中,藉著倪弟兄和李弟兄的職事所建立的,也是他們自己在十四年前所推崇的實行。

大多倫多地區的弟兄們本段的結語如下:

坦白說,你們三位(在溫哥華)弟兄,已經嚴重的得罪了身體!你們接納那些被身體所懲治的弟兄,如X弟兄和封志理─的習慣,得罪了眾地方召會,因此破壞了基督身體的一。

我們多麼希望所有大多倫多地區的弟兄,今日能留意這話!

該信的末了,大多倫多地區的弟兄們告訴溫哥華的弟兄們:

你們未曾與此地長老們確認事實,而相信『少數』異議的聖徒;然後根據未經確認的事實,僭越的行動,與他們表同情…

今天有些拒絕隔離朱韜樞和他一些同工之人所作的決定也是如此。這些異議的長老們從未嘗試對惠斯勒聚會(同工們在該聚會裏發出警告信)裏所提出的事實,進行確認。他們怎能如此有把握的拒絕同工們的警告?

在該信的結語裏,大多倫多地區的弟兄們,再次將主題帶回到維持基督身體實際的一上:

然而,我們若是論到基督身體實際的一,就不得不重看羅馬書十六章。我們見證,因著一個身體的異象,主帶領我們脫離了公會、弟兄會、和自由團體!現今,容忍這些我們在巴比倫經歷過的事,無異抹煞我們多年來所寶貴的異象和榮耀的經歷。

看起來這些弟兄們中的許多人,今天已經不再寶貝這個異象。他們寫這封信時的異象,乃是基督身體實際的一,他們拒絕容忍任何抹煞此一異象的事物。異象未變,他們變了。

抗議破壞基督身體的一

一九九三年一月二十五日 1 ,大多倫多地區弟兄們再度寫信給在溫哥華的負責弟兄們。這封信是為了再次說服溫哥華的負責弟兄們,清理他們之間的過節。大多倫多地區的弟兄們再度詢問溫哥華的弟兄們,他們對真理和一個身體的看法為何:

當你們強調聖徒們應當跟隨倪弟兄的教導時,似乎忽略了倪弟兄職事裏最重要的託付之一─基督身體的一。你們讓你們照顧下的聖徒認為,你們與主恢復裏的眾召會是一。但是同時,你們似乎忽略了一個事實,就是有些弟兄是製造分裂的。他們的活動正在破壞身體的一。親愛的弟兄們,根據我們的觀察,你們是照著你們自己的口味和愛好接納,而不是以持守一個身體的原則。

在該信的末了,大多倫多眾召會的弟兄們見證,他們向著主恢復裏所有的弟兄們敞開:

我們在大多倫多地區的眾召會,很高興能從主恢復中其他召會的弟兄們接受幫助,得蒙供應,並且持續向他們敞開。這是我們與主恢復裏的眾召會交通的方法。

今天,多倫多召會一些帶領的弟兄們,似乎切斷了自己與眾召會的交通。這對在他們照顧下的召會而言,必然是一個極大的損失。

結語

一九九二至一九九三年間,大多倫多眾召會的弟兄們,強烈希望主恢復裏其他的召會,應該聽從他們隔離X弟兄的決議。信中顯示出他們對羅馬書十六章十七節和提多書三章十節,對付製造分裂者和分門結黨者的要求,有所認識。他們根據倪弟兄的信息說明,一地召會所作的懲治,應為眾地方召會所尊重並實行。他們聲稱,溫哥華的負責弟兄們,因著不願尊重大多倫多地區眾召會所施行的隔離,『嚴重的得罪了大多倫多地區的眾召會』,而干犯了一個身體的原則。

今天多倫多的一些長老們聲稱,那些贊成隔離朱韜樞的人,干犯了多倫多召會的『地方行政』。這種宗派的立場,與他們先前對溫哥華召會所作的嚴厲譴責,以及後來寄給加拿大眾召會的信函內容,是不能相符的。該事件對基督身體所造成的破壞,遠不及一些弟兄們的分裂活動,在今日所造成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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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提及之信件


附註:

1這封信的日期為一九九二年一月二十五日,但是在第一段裏,作者們表示是要回應溫哥華弟兄們一九九三年一月九日的來信,所以該信的日期明顯錯誤。正確的日期應為一九九三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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